荆州市物价局2017年上半年法治建设工作报告

11.08.2017  18:53

2017年上半年,在市政府的领导下,我局围绕法制宣传教育、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制度建设为主题,并按照以查促改、以评促管、提升水平的总体要求,深化法制宣传,全面落实依法行政各项措施,现就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上半年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制定物价局法制宣传工作计划。利用 “3·15”消费者权益日、“6·1”《湖北省价格条例》施行日和“6.26”禁毒日等时间节点,通过悬挂条幅、宣传展板、街头现场宣传、互动竞答、有奖竞猜等方式,开展生动活泼的宣传活动,现场发放《湖北省价格条例》1000余份、竞猜礼品100多份。与广播电台合办《物价之声》宣传价格政策。今年六月结合《条例》实施一周年,开展了“五个一”宣传活动,即一次电视台专访、一个报纸专版、一套宣传展板、一本“每周一案”实用书、一场街头宣传活动,为《条例》实施一周年献礼。

(二)认真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我局成立了以黄星同志为组长、宋兆菊同志、杨昌艾同志任副组长、局法规科及检查分局有关人员为成员的荆州市物价局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实施方案。通过认真自查建立了行政处罚案卷台账、信访举报台账,发现并整改问题2个。5月23日下午,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督查组到我局检查工作,对我局的工作表示了肯定。从7月份起全市价检系统统一聘请第三方开展案卷评查。参与评查的单位有9家单位,400多份案卷。抽选法律顾问、执法监督员、知名律师、法律专家学者担任评审员,以评代查、按卷释法,查摆分析执法流程和执法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综合评判执法质量和执法水平,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三)迎接《湖北省价格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检查。6月8日至9日,省人大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到我市检查《湖北省价格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检查组先后到松滋市政务服务中心、荆州火车站等五个点进行现场检查,听取了市政府和我局情况汇报,查看了相关资料。检查组对我市贯彻实施《条例》情况给予高度评价,指出荆州市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条例》贯彻实施和物价工作,学习宣传非常扎实,定价行为依法规范,价格调控有力,价格监管亮点突出,荆州市物价工作走在了全省前列;荆州市物价局工作有作为、有地位、有成效,与“全省物价系统优秀单位”的称号名副其实;相关市直部门积极履行职责,主动贯彻落实《条例》,形成了合力,并就今后工作提出了意见和要求。

(四)强化定价管理,加大依法治价力度。规范政府定价行为,严格执行《湖北省定价目录》,严格按照程序定价,严格执行《湖北省定价听证目录》,做到依法听证,依法定价。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依法对政府定价、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等价格活动和经营者价格行为进行监管。创新价格监管方式,试行《荆州市行政事业性收费自查自纠制度》、《荆州市场价格监管抽查通报制度》,今年五一期间,采取“两随机一公开”的方式,组织两个专班到洪湖瞿家湾、石首桃花山生态园景区开展旅游市场价格检查,对发现的没有明码标价、30分钟内停车免费政策执行不到位等问题责令整改,并将抽查结果向社会公布。

(五)积极做好“七五”普法工作。为切实提高广大干部职工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根据法治荆州建设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完善“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的要求,按照《市物价局2017年度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把法制学习作为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干部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方面,纳入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以各科室、部门为单位,建立学习笔记,将《每周一案》纳入干部个人学习计划。7月28日上午,我局邀请市“七五”普法讲师团成员、市法制办行政复议应诉科科长张显中同志为我局全体干部职工进行“七五”普法讲座。通过此次授课,全局干部职工充分了解了行政执法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提高了对提升自我约束及完善观念的认识,增强了依法治价的责任意识。

二、下半年主要工作安排

(一)做好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进一步对我局执法情况进行梳理,使执法程序规范化、案卷标准化。

(二)做好实施价格监管全覆盖工作,加大价格执法力度,推进价格执法体制机制创新,提升我市依法治价水平。

(三)做好无纸化学法用法考试工作,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加强学习,提升自身业务水平。

(四)做好换领行政执法证工作,再掀集中学习的浪潮,组织执法人员认真学习各类法律法规。

(五)做好法律宣传工作。下半年将利用宪法日等特殊时间节点,联合各县市区发改局,走进社区走上街头,设置宣传点,现场为群众讲解物价管理知识、宣传相关法律政策,受理群众咨询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