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综述
为解决长期困扰的“民告官不见官”等问题,2015年5月1日正式施行的新《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明确规定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及例外情形。近年来,黄冈市政府法制办为积极推动全市各级行政机关贯彻落实负责人出庭应诉的新要求,采取召开会议、建章立制、技能培训、宣传造势、抓点示范、定期督办、检查考核、个案追究等多种举措,着力扭转过去普遍存在的行政机关负责人不知出庭应诉、不愿出庭应诉、不敢出庭应诉等局面。从市中级人民法院反馈的信息来看,2016年全市法院共开庭审理行政诉讼案件216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60%,较第一年度提升了19.6%,其中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占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案件的15.7%,实现了“一把手”出庭应诉零的突破。据统计,武穴市、英山县政府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为100%;部门负责人出庭应诉率排名靠前的县市区是武穴市为93%,英山县为89%,蕲春县为80%,黄梅县为72%。市政府部门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的单位是市公安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工商局、市水利局。
(一)以构建工作机制为引领,立足当前,谋划长远
一是制发规范文件。 结合当时的工作实际,起草并于2015年6月以市政府办公室的名义印发了《关于做好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工作的通知》(黄政办发〔2015〕28号),明确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不低于当年行政诉讼案件总数三分之一的硬指标。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印发的法〔2016〕260号、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国办发〔2016〕54号文件提出的新要求,会同市委法治办、市委政法委、市委组织部、市中级法院于2016年10月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意见》(黄法治办〔2016〕5号),进一步明确了凡法律法规及上级文件要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必须“应出尽出”,其中正职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不低于当年应出庭应诉案件总数的三分之一。
二是完善联系机制。 继续保持与市中级法院行政庭长期以来的亲密工作关系,经常开展行政司法实践探讨、行政应诉信息交流等活动,每年年初全市依法行政工作会议上、半年全市政府法制工作年会上邀请市中级法院行政庭负责人通报行政应诉工作情况。在省政府法制办的指导下举办了全省新行政诉讼法理论与实践研讨会,邀请省高级法院分管副院长、行政庭庭长和湖北经济学院法学院院长以及各市州政府法制办负责人参加,共同研讨交流,相互学习促进。建立了行政诉讼案件备案报告制度,即被诉行政机关在收到法院裁判文书后10日内,将行政诉状、裁判文书以及本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等材料报送政府法制办备案登记,以此作为政府法制办平时检查督办、年度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之一。
(二)以加强宣传培训为抓手,提高意识,增强能力
一是广泛宣传造势。 为了让新行政诉讼法以及有关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规定人尽皆知,我办采取了深入持久、形式多样的宣教活动。2015年10月13日在黄冈电视台举办了全市行政执法质量比武电视大赛,其中设计了与出庭应诉有关的知识问答题,该节目在黄冈电视台一、二套黄金时间连续三天播出,成效斐然。利用黄冈政府法制信息网、官方微博、QQ群等平台,转载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以及省政府相关规定,刊发各地行政机关出庭应诉的先进经验和活动动态。同时坚持“法制工作到哪里,法制宣传就到哪里”的理念,时刻不忘宣讲行政应诉工作的有关要求。
二是加大培训力度 。行政应诉是一项技术活,必须练就金刚钻。为此,我办组织开展了全范围、各层级、多维度的技能培训活动。先后于2015年全市行政执法质量大比武系列活动中、2016年全省行政执法“两证”换发工作中,组织全市行政机关执法人员参加学习培训和集中考试,行政应诉新规定的知晓率达到100%。在市委党校举办了为期三天的全市行政执法骨干培训班,来自市县乡三级的300名行政执法骨干听取了新行政诉讼法专题讲座。轮流组织市县政府法制机构工作人员参加了全省法治政府建设培训班,单独组织市县政府法制办主任赴厦门大学法治政府建设研修班进修。同时,指导和帮助一些地方和部门开展业务培训活动,其中行政应诉尤其是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是必选课题。
(三)以促进示范带动为重点,抓点带面,整体推进
一是政府层面以武穴市为标杆 。武穴市是全国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地方之一,同时武穴市法院也是我市行政案件管辖制度改革试点确定的集中管辖法院之一,管辖着武穴、蕲春、黄梅等三地的一审行政诉讼案件,辐射带动力强。尤其是武穴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法治建设,积极支持法院行政诉讼活动,配齐配强政府法制机构队伍,身体力行作表率,尽职履责树标杆。2015年12月21日,武穴市委书记、时任市长郝胜勇带领部分政府负责人以及20多家部门主要负责人旁听了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的诉武穴市政府房屋拆迁补偿案,该市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和亲自参与对推动当地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起到了极其重要的作用,同时也带动了周边县市此项工作的较大进步。
二是部门层面以城管局为示范 。近年来随着市区城市建设力度加大,城市管理执法领域成为了行政诉讼的多发地带,作为新组建不久的市城管执法局不仅要加强行政执法,同时也要善于行政应诉。为此,我办一直把推进市城管执法局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作为重点,其中包括指导、协助和支持该局开展行政应诉工作,尤其是对经过行政复议、市政府与市城管执法局作为共同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庭前共同研究、答辩,庭上共同举证、应诉,庭后共同维护、履行法院裁判。在市中级法院行政庭的支持下,我办组织市城管执法局、市规划局、市质监局、市住建委等17家重点行政执法机关旁听了时任市中级法院院长贾石松开庭主审的诉武穴市政府不履行土地登记颁证职责案,指导大家熟悉庭审流程、观摩应诉技巧,收效明显。2016年以市政府部门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中,市城管执法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水利局等单位负责人出庭应诉做到了“应出尽出”。
(四)以经常检查督办为常态,适时跟进,及时整改
一是加大督办力度 。我办积极发挥在行政应诉工作中的组织、协调和指导作用,采取会议普遍督办、个案重点督办、日常专项督办、年度考核督办等多项措施,扎实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2016年先后于3月、7月、11月召开的全市政府法制工作会议上强调要贯彻落实上级有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工作要求,尤其是涉及国土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建设等重点领域的行政诉讼案件。同年8月以市政府法制办的名义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机关负责人落实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工作的督办函》,明确要求市政府各部门普遍建立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机制,并开展了为期半个月的自查自纠及专项督办工作。2017年元旦春节之际,我办在收到市政府办公室批转的市中级法院《司法建议书》后,迅速组织专班对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进行检查督办。从目前各地各部门反馈的情况来看,工作做得好的单位表示要继续保持和发扬,工作不到位的单位更表示要认真检讨并整改,暂时还没有行政应诉案件的单位也表示要高度重视和抓好落实。
二是严格考核问责 。我办推动把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情况纳入法治黄冈和依法行政考核指标体系之中,并严格考核兑现,对《司法建议书》中反映当年度行政机关负责人未按规定出庭应诉的,都作为扣分项予以考核结算。同时,支持人民法院对个别行政机关负责人不按规定出庭应诉提出的司法建议书,及时反馈给有权处理机关予以严肃追究问责。2015年7月,针对司法建议书反映武穴市房管局负责人经合法传唤拒不出庭应诉的行为,武穴市政府对该局予以通报批评;2016年7月,黄梅县政府对该县人社局负责人无正当理由不出庭应诉的行为给予通报批评,并责成该局向提出司法建议书的法院说明情况,作出深刻检查。我办将上述行政问责的案例以会议传达、信息交流等方式在全市范围内作了通报。
虽然经过艰苦细致的努力,我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有了明显进步,但是与上级领导的要求、人民群众的期盼相比还存在着较大差距,尤其是负责人应诉不出庭、出庭不出声的现象依然存在,必须下大力气整改、加大力度提高,重点是加大“五个力度”:一是加大行政应诉普法宣教力度;二是加大行政应诉技能培训力度;三是加大负责人出庭应诉督办力度;四是加大各方面协调沟通推进力度;五是加大行政应诉责任追究力度。通过采取强有力的硬措施,努力使我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实现2015年起好步、2016年大发展、2017年走在全省前列的奋斗目标。(黄冈市政府法制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