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法院行政庭再次审理县长出庭应诉案

13.03.2017  23:06




3月7日,省法院行政庭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新民碎石厂与被上诉人孝昌县人民政府矿产关闭行政赔偿一案,孝昌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罗剑锋率该县国土资源局长陈国文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心主任李君出庭应诉。县直属各局、办、委负责人和各乡(镇)长40余人参加了庭审旁听。这是今年开春以来继审理宜昌嘉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诉长阳县人民政府履行行政监督职责及行政赔偿上诉案后,又一件县长亲自出庭与老百姓过堂的行政案件。

出庭应诉的罗剑锋常务副县长向法庭陈述说,该案在孝感中院一审时是由县长胡斌出庭应诉的,孝昌县政府负责人希望通过亲自出庭应诉展现一个敢于负责任的政府形象,通过两级法院的公开开庭审理向广大的人民群众讲清县政府贯彻执行的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对人民群众是一种极好的宣传教育,对政府工作人员也是一种很好地锻炼和再提高的过程;通过亲自出庭应诉表明县政府新一届负责人勇于接受监督的态度和决心,也希望能够教育和带动全县各职能部门的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严格依法办事。

庭审取得了较好的法治宣传教育效果,被旁听者们誉为一堂生动的法制课。

“告官不见官”曾一度困扰行政案件的审理,新《行政诉讼法》实施后。这种现象有了较大改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通过答辩、举证、陈述、辩论等“亲历性”诉讼活动,能够在短时间认识到行政行为合法与否、行政争议的争点所在,有利于从根本上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和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观念和意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一次,胜过十堂法治教育课,不仅能够提高领导干部和公务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在“以吏为师”的中国,还可以增强全社会法治观念,引导社会公众依法理性行使权利维护利益。省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田昌兵一直十分重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多次指示全省三级法院行政审判庭在审理行政诉讼案件时要尽量想办法让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参加诉讼。

2016年,全省三级法院共审理各类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行政诉讼案件1814件,做到了及时有效地解决了各类行政争议,更好地监督了各级行政机关和各行政部门依法行政,较好地促进了湖北法治政府建设。

 

 

湖北举办线上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
7月25日至26日,为持续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动员全省档案系统抓好国家档案局对湖北档案工作监督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湖北省档案局依托中国知网以线上方式举办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省内外档案工作者4.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