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市村、社区基层妇联组织建设情况调研报告

10.09.2014  17:40

 

为充分了解村(社区)基层妇联组织建设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促进基层妇女在即将启动的新一轮换届选举工作中更好地参选参政,强化村(社区)妇联组织建设力度,7月31—8月2日,市妇联组织专班,通过发放表格、调查摸底,特别是选取灵乡、茗山、殷祖、保安、还地桥等五个乡镇,组织120余名村(社区)代表“面对面”座谈等方式,对全市村(社区)基层妇联组织建设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村(社区)妇联基层组织建设总体情况 除黄坪山、四顾闸两个市管村外,全市330个村、39个社区分别配备了村妇代会主任330人,社区妇联主席39人,村(社区)妇女组织组建率及妇联干部配备率均达100%。 1 、村妇代会主任基本情况: 全市农村妇代会主任330人中,年龄30岁以下31人,30-39岁93人,40-49岁170人,50岁以上36人;初中及以下学历156人,高中及中专学历152人,大专学历20人,大学及以上学历2人;进两委共316人,占比95.8%。其中,进村委293人,进支委133人,96人同时进了“两委”。 2 、社区妇联主席基本情况: 社区妇联主席39人中,年龄30岁以下4人,30-39岁10人,40-49岁22人,50岁以上3人;初中及以下4人,高中及中专学历17人,大专学历18人;进两委共33人,占总数的84.6%。其中14名进支委,20人进居委,1人同时进社区“两委”。 3 、村(社区)女性主职情况: 全市有女村支部书记15人、主任5人,村支部书记兼主任4人。村女性主职实际人数16人,占比4.8%;社区女书记20人、主任5人,书记兼主任2人。社区主职实际人数23人,占比69.7%;女村(社区)书记、主任中有13人兼任妇代会主任。 4 、基层“妇女之家”建设情况。 我市村(社区)应建立“妇女之家”369个,其中,村330个、社区39个。截至目前,全市已挂牌“妇女之家”308个,占总数的83.4%,其中村286个、社区22个;有专门活动室(与妇联主任(主席)办公室分开)的“妇女之家”共225个,其中村202个,社区23个。 二、村(社区)妇联组织近年工作成效 2011年村(社区)换届选举后,针对一批优秀的妇女代表、巾帼科技致富带头人分别走上村(社区)妇代会(妇联)主任(主席)等基层妇联工作岗位,对岗位职责不太明确,履职能力欠缺的现状,市妇联分三期,对全市村(社区)妇代会(妇联)主任(主席)等400余人进行了为期一周的大轮训。随后几年,市妇联始终坚持“面向基层”的工作方针,通过将每年的执委扩大会直接开到农村、社区基层一线、着力建设“妇女之家”等方式,带动村(社区)妇联干部履职。在本次调研中,我们发现,村(社区)妇联组织在以下六个方面做出了成效。 一是妇女儿童底数清晰。 五个乡镇、五场面对面座谈,参会的120多名村妇代会主任(社区妇联主席)对本辖区的留守儿童、空巢老人、留守妇女、妇女外出打工情况、近年来返乡妇女、就近就业妇女、女性种养殖大户、贫困家庭等信息做到了底数清楚。特别是工作年限长(达十年以上)的村妇代会主任,不仅对家家户户情况熟悉,对近年农村家庭婚姻不稳定等现象及原因也较为了解,并提出了相关质疑和建议。 二是队伍建设有所突破。 村级妇女组织网络在逐步向村民小组延伸。如还地桥镇450个村民小组均选配了妇女小组长(或信息员);去年和今年开展清洁庭院行动的44个示范村,在各湾组均选配了妇女代表;部分村利用配备的湾组计生信息员资源兼顾日常妇女儿童事务的联络和开展。 三是带动发展意识增强。 各村妇代会主任能自觉组织本村妇女参加村、镇、市等各级各类培训;殷祖、还地桥、保安等乡镇的一些村妇代会主任在日常联络中有意识地宣传、鼓动外出打工妇女返乡就近就业;如:茗山乡柯畈村妇代会主任陈红英从街头广告中看到召集妇女绣十字绣的信息后,带动本村居家就业,每人月收入达1000—2000元不等。 四是履行维权职责明确。 各村、社区妇联干部积极组织辖区妇女参与妇科病及“两癌”筛查免费普查;对辖区婚姻家庭矛盾纠纷主动、自觉予以调处。有的村如还地桥镇东庄村妇代会主任还十分注意与外出打工妇女进行心理沟通,获得广泛信任,遇家庭纠纷,调处起来十分有效。 五是文明创建富有特色。 每年组织开展的“平安家庭”、“五好文明家庭”、“好媳妇、好婆婆”等创建评比活动,基本在各村、社区普及,灵乡的坳头村、保安的农科村、茗山的彭晚村等,文明创建工作还形成了各自的特色;全市村(社区)妇联干部带动近1000个湾组组建起广场舞、腰鼓舞、管乐队等队伍,大部分乡镇的村、社区妇联干部相互比着开展巾帼文体娱乐活动,还地桥镇燎原村等妇代会主任还自掏腰包,购置音响等设备服务本村妇女娱乐;“巾帼清洁庭院”、“绿满万家”等行动成为村妇代会带动妇女扮靓庭院环境,助推美丽乡村和生态文明建设、增强基层“妇女之家”凝聚力的有力推手。 六是关爱弱势成为常态。 全市各村(社区)妇联组织对辖区留守儿童、空巢老人、单亲贫困母亲和困难妇女及家庭的关注、关爱常态化,每年至少在春节及六一期间走访慰问两次。有的建立了留守儿童服务站的村,在暑期还会为孩子提供温馨午餐及开放农家书屋,引导孩子交流和阅读。去年和今年暑期,茗山乡的彭晚村、晏庄村、范大村、中门村,还地桥镇的煤矿村、长岭村等妇代会主任,协助大学生志愿者、大学生村官开办阳光家园,组织本村留守儿童集中学习、培训。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 、村妇代会主任身份模糊。 接受“面对面”调查的5个乡镇的妇代会主任一致反映,在2011年的换届选举中,她们是以“计生委员”的身份当选上任的,这造成了她们对自身身份、职责认定的模糊。一方面,作为妇代会主任,她们应该全面主持村妇女工作;另一方面,她们以计生委员当选,村里认定她们是计生委员,而她们自己,实际也拿出了80-90%的时间和精力用于计生工作,还普遍兼有信访接待、财经、农保、文教等方面的工作,以致没有精力去做、去操心更多、更广泛的妇女工作,内心有荒了自家“责任田”的愧疚感。许多村妇代会主任表示,入户做工作时,不知该对村民怎么介绍自己,说自己是妇代会主任有些心虚;说是计生专干,又似乎没有理由去干预计生工作涵盖不了的妇女儿童事务。 2 、主职对妇女工作重视不力。 全市基层农村、社区主职干部普遍对妇女工作不够重视。客观上,软渗透、大弹性的妇女工作相较于计划生育、综合治理、招商引资、土地流转等“一票否决”、纳入全年目标考核,并与干部的工资奖金直接挂钩的工作处于明显劣势;主观上,绝大部分村、社区主职领导对妇女工作在维稳、计生、精神文明建设等多方面的推动、促进作用认识不足,以致妇女工作在各村、社区被不同程度地边缘化。 3 、妇儿工作经费严重不足。 全市各村、社区普遍没有将妇女工作经费列入年度预算,多数村、社区开展妇女活动,以实报实销方式支出,然而经费十分有限。经统计,只有极少数经济基础较好的村,妇女工作年工作经费达到了万元以上;每年妇女工作经费在3千元以下的村(社区)有139家,占总数的37.8%,且开支大多集中为“三八”活动、健身舞蹈队的投入等;部分经济困难的村几乎没有妇女工作经费。由于缺乏必要的财力、物力的支持,基层妇联工作难以有效开展,更谈不上做出特色。 4 、妇女干部待遇落实有偏差。一是 参政议政指标有差距。如前统计,全市村妇代会主任进两委率为95.8%,村女性主职占比4.8%,分别与省、黄石市有关文件要求的100%、10%的达标目标存在差距。尤其是村女性主职占比与达标目标相差甚远,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我市村基层妇女干部参政议政程度的欠缺。 二是 生活待遇落实有偏差。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对村(社区)干部工资和基本养老保险等均作了明文规定。调查中发现,在全市社区,妇联干部工资等待遇按相关政策落实到位情况较好;在农村,村妇代会主任工资待遇也基本达到了文件中规定的“各乡镇年度农民纯收入1.4倍”,陈贵、灵乡两个乡镇的村妇女干部工资由镇财政统一发放,各乡镇村妇代会主任工资1.5万以下的占30%,1.5万-2万的占38.8%,少数基础条件好的村妇代会主任年度工资及绩效奖金等总收入达到或超过了3万元。尽管如此,相关政策在贯彻落实过程中依然存在偏差,基层妇联干部存在着被不平等对待现象。主要表现在:(1)有的村妇代会主任未享受到同级副职工资待遇,其等次排序在男性财经委员之后,基本属于村“末位工资等级”。(2)大部分村妇代会主任工资不能按月领取,交通、通讯没有补贴,特别是当前各村妇女外出务工多,计生工作联系频繁,所花通讯费用额度较大。(3)基本养老保险政策享受不到位。被调查的5个乡镇,除茗山乡外,其余殷祖、灵乡、保安、还地桥等4个乡镇村妇代会主任分别反映:不清楚2011年7月1日起实施的“在任村干部享受每人每年2000元的缴费补贴”政策;未享受该项政策;间断享受了该项政策,但不清楚缴纳情况,没收到保险缴费卡或保险缴费公示。 5 、基层干部履职能力亟待提高。 调查中发现, (1) 全市村(社区)妇联干部,年龄40岁以上的占62.6%;大专及以上学历占10.8%,高中及中专学历占45.8%,初中及以下学历占比43.4%,特别是村妇代会主任,初中及以下学历的人数占47.3%,整体队伍存在年龄偏高,文化程度偏低现象。 (2) 由于大部分精力投入计生工作,加之兼职多、日常工作量大,学习和掌握妇女工作业务知识的时间少,缺少接受培训和能力提升的机会等,村(社区)妇联干部普遍存在对妇女工作职责不明、业务不熟、思路模糊、创新能力偏弱等问题。 (3) 更为不好的是,她们中的一些人对妇女工作积极性不高,主动意识淡薄,被动接受甚至应付现象严重。如此种种,造成了农村、社区基层妇联干部整体活力不够,履职能力亟待加强。 四、几点对策和建议 1 、加强政策干预,保障换届选举中妇女参选参政权利。 第九届村(社区)级组织换届选举在即,建议出台相关政策,明确“妇女委员”职位,吸纳女性候选人参与竞选。上届换届选举中,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视基层妇女参选参政工作,以明确规定女性候选人比例、设岗定位等政策举措确保农村、社区基层妇女实现参政议政权利。然而,由于相关文件中有“为确保村‘两委’中至少有1名妇女成员,可以在提名票中设置“妇女计生委员”一栏,实行‘设岗定位’提名”的表述,各乡镇在具体选举操作过程中出现了偏差,将竞选成功的妇女定为了计生委员。虽然无论是妇女委员还是计生委员,设定的都是由妇女担纲的职位,但表述的不同,造成了基层女性参政的尴尬局面。我们认为,设定“妇女委员”岗位,保障的是女性这一性别的参政权益。妇女委员当选后,再安排担任妇代会主任或计生专干职务,这样既可从政策法规上保障换届选举中基层妇女的参政权益,也理顺了相关工作关系,使村妇代会主任不再因身份模糊的困扰而影响妇女工作的开展。此外,鉴于相关比例数据与上级要求之间存在差距的现实,此次换届选举中,要进一步加强政策干预,确保女性候选人占比至少达30%以上;确保村妇代会主任(社区妇联主席)进“两委”率达到100%,同时,极力鼓励更多女性竞选村、社区主职岗位,争取女性主职占比得到提升。 2 、健全培养机制,促进基层妇联组织更具活力。 一是市、镇妇联要创新思路,利用铜草花讲堂、妇女代表联系直报等阵地和制度平台,采取举办培训班、经验交流等多种形式,提高村、社区基层妇联干部业务水平、履职能力和整体素质。二是建议将村(社区)妇联干部纳入公务员招考范围。村(社区)支部书记、主任参加公务员招考政策的推行,拓宽了广大村、社区主职干部培养选拔的渠道,激发了基层组织新活力。村、社区妇联干部中不乏人才,但由于长期在基层一线工作,培训提升及多岗位锻炼实践机会极少。将她们纳入公务员招考范围,既是她们最恳切的呼声,同时也可以起到“双激励”的作用,即激励在职在岗妇联干部更加努力工作,积极追求进步和提升;激励更多受教育程度高的年轻妇女能够走进基层、服务农村和社区妇女儿童。 3 、加大领导力度,优化基层妇联组织工作环境。 在本次调查中,我们了解到,灵乡镇近两年先后有6名村妇代会主任离职,其他乡镇也有类似事件发生,普遍的原因是工作待遇低、工作强度大、发展空间小,基层妇女工作环境亟待优化。推进男女平等发展是我国的基本国策,面向基层、服务群众是构建服务型政府的工作宗旨。当前留守农村、社区60-70%以上的人口为妇女和孩子,其中,空巢老人、留守妇女儿童、单亲母亲家庭等都是各级政府服务的重点,做好妇女儿童工作,对促进家庭和谐、社会稳定、经济发展有着极大的推动作用。建议 进一步 加强对村、社区基层妇女工作的领导和重视力度, 一要 将乡镇妇女工作纳入同级党委、政府年度考核范畴,占取一定分值,从根本上提高乡镇妇女工作的地位。采取公开招聘、竞争上岗等方式,配强乡镇妇联干部,同时不拘一格吸纳优秀妇联干部进入乡镇党委班子,加强对乡镇妇联干部领导决策能力和自主创新能力的培养,促使其更好地带动村、社区基层妇女工作的开展; 二要 将妇女工作列入村、社区重要议事日程,统一部署、同步规划、同步考核,积极支持村、社区妇联干部开展女性维权、农家女创业就业、文化娱乐、文明创建等多项活动; 三要 将妇女工作经费列入村、社区年度财政预算,并保障“妇女儿童人均一元钱工作经费”政策落实到位; 四要 切实保障基层妇联干部的工资、养老保险等待遇落实到位。“末位工资等级”现象在全市有一定的市场,这极大地挫伤了村妇代会主任的性别尊严和工作积极性,冶组发【2008】3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党建带妇建”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规定,“村(居)妇代(委)会主任的报酬应相当于村居委会领导副职或不低于村领导正职报酬的80%;对在妇代会主任岗位上连续工作10年以上的,其离开岗位后,生活困难的可以给与一定的生活补贴”。村、社区妇联干部享受同级副职政治、生活待遇是相关法律和政策赋予的权利,应该得到公开、平等的落实。 五要 在各村民小组配齐妇女小组长,使基层妇女工作的真正实现零距离覆盖。同时减轻村、社区妇联干部的兼职压力,减少兼职份额,使其能有更多精力投入妇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