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扶贫办认真组织业务理论学习

05.09.2014  17:21

  9月5日,咸宁市扶贫办组织全体干部认真学习《湖北省专项扶贫项目监管指导意见》和《湖北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切实增强机关全体干部的业务理论水平。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扶贫环境发生了深刻变化,对扶贫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新的目标。在新的形势下,国务院扶贫办、省扶贫办对相关扶贫工作条例、工作制度作出了相应修改和废止。

  为应对新环境下的新问题,抓好我市扶贫开发工作,咸宁市扶贫办建立了扶贫业务理论月学习制度。即:每个月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开展一次集中学习,学习习近平、李克强等国家领导人对扶贫开发工作的重要讲话及国家、省、市关于扶贫工作最新文件精神,全力加强扶贫队伍建设,努力提高扶贫干部业务素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