赴宁波市学习残疾人辅助性就业及托养工作考察报告

29.09.2015  19:08

赴宁波市学习残疾人辅助性就业及托养工作考察报告

 

为学习宁波市残疾人辅助性就业及托养工作好的经验,推动我省残疾人精准扶贫工作的开展,9月17-19号,省残联教就处副处长陈晓华带队,黄石市、县两级残联相关同志一行7人,赴宁波市学习考察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残疾人托养等方面的工作经验。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考察工作基本情况

考察组于9月17日下午3时抵达宁波市,当日参观考察了宁波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9月18日上午考察奉化市两个庇护中心,下午分别考察了慈溪市寄宿型和日间照料的托养机构。宁波市残联副理事长吴道涛、教就部主任周建炎、就业中心主任徐剑波、奉化市残联理事长林亚芬、慈溪市残联理事长杨娟芬等同志分别接待了考察组一行。

宁波市户籍人口583.8万,抽样调查残疾人36万人,目前已办理残疾人证有16.04万人,办证率44.6%。宁波市通过加大对残疾人职业培训、创业扶持、庇护中心安置(辅助性就业)等方式,残疾人就业率达90%。

二、宁波市残疾人辅助性就业及托养工作主要做法和特点

(一)就业中心职业培训推荐就业。

宁波市残疾人就业中心大楼共有六层,面积2546平方米,除一楼为服务大厅外,大楼其余五层全部引进专业培训机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形式,对残疾人开展职业培训、展能培训、盲人按摩指导、创业实践等。残疾人制作的布艺、串珠、板印、泥金彩漆等艺术产品市场上供不应求。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通过职业培训、自主创业、按比例安置等方式,基本上实现了就业。

(二)奉化市工疗车间庇护安置。

对象是针对中轻度智力和病情稳定精神残疾人就业。9月18日上午,我们参观了两家有代表性残疾人庇护中心,奉化市永生照明器材有限公司“工疗车间”和宁波市新利和毛条有限公司“工疗车间”。  永生照明共集中安置残疾人49名,其中智力残疾人24名,精神残疾人22名,其他残疾人3名;新利和毛条公司集中安置81名残疾人,其中精神残疾人31名,智力残疾人38名,其他残疾人12名。

1、工疗车间主要设施。两家公司都专门为残疾人设立了集就业和康复为一体的工疗车间,内设工作区、康复区、用餐区、娱乐活动区、休息室、医务室和卫生间等多个功能区。工疗车间以日间照料和简单的手工劳动、康复训练相结合的形式,为残疾人提供生活照料、辅助性就业、康复治疗等服务。

2、庇护服务内容。公司为每位残疾人职工签订了劳动合同,缴纳“五险”,按月发放最低工资1350元,提供免费午餐;聘请精神科医生每周来车间对残疾人职工进行病情观察、服药指导、心理疏导等康复服务,并为每个残疾职工建立了医疗健康档案;奉化市公交还专门为残疾职工开设了爱心转车接送残疾人上下班,并办理了人身意外保险。

3、长效运营的政策支撑。庇护中心的成立是由爱心企业家先期的资金投入,如毛条公司,该公司先期投入80万元,建立了工疗车间,接收了残疾人就业。当地政府和残联也从几个方面对该机构予以扶持。一是筹建资金。残联对庇护机构给予一次性基建补助30万元;二是托养补助。按照残疾人托养日间照料6480元/年·人的标准拨付给予机构;三是退税政策。企业安置残疾人就业,符合福利企业标准,享受国家退税政策;四是就业补助。按300元/月·人的标准给予残疾人就业补贴。因每年同时享受福利企业退税、托养服务补贴、就业补助三方面的政策扶持,使得庇护中心得以良性循环发展,智力和精神残疾人就业保持稳定。

(三)慈溪市残疾人托养服务。

宁波市共有133家残疾人托养机构,遍布各个县市区和乡镇。其中,慈溪市日间照料有15家、寄宿型托养18家。

1、运营模式:以公建民营和民办公助形式为主。慈溪市阳光家园托养中心是典型的公建民营寄宿型托养机构,是由政府划拨土地100亩,投入资金6800万元建立而成的康复托养中心,具备工疗、娱疗、农疗功能。而慈溪市掌起镇阳光家园是典型的民办公助的日间照料托养机构,由当地爱心人士投资1700万元建立而成,托养对象覆盖周边村镇。

2、托养补助:宁波市托养费用标准为,寄宿型托养为16200元/年·人。日间照料和居家安养标准为6480元/年·人。其中,慈溪市掌起镇托养补助在此基础上提标,根据镇政府财政实力,将日间照料标准提高到1.1万元/年·人。

3、机构管理。为加强对托养机构的规范化管理,慈溪市残联、民政局、财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出台一系列托养机构准办标准、规范化建设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等文件规范托养机构的运作。当地编办还特批5名事业编制人员,对全市的托养机构运营进行全面监管。

综上所述,我们对宁波市全方面位推进残疾人就业和托养服务的认识归纳起来是:一是政府经费投入力度大,扶持机构硬件设施、综合服务设施到位;二是辅助性就业形式多元化发展,体现个性化、精细化的特点;三是残疾人就业率高达90%,精准扶贫全覆盖;四是主动对接爱心企业,提供庇护安置服务,政府购买服务,残联提供相应指导,助残氛围浓厚。

三、推进我市残疾人辅助性就业工作的几点建议

通过本次外出学习考察,我们考察组对残疾人辅助性就业和托养工作有了一个全新的认识,收获颇丰。现结合我市的实际,就下步开展辅助性就业和托养工作,推进残疾人精准扶贫工作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创新理念,出台文件。本次考察学习内容丰富,在开拓视野的同时启发了我们的思维。我们要认真对照八部委《关于发展残疾人辅助性就业的意见》,认真查找工作差距,进一步消化理解,因地制宜,创新工作理念,尽快制定出台我市辅助性就业工作实施意见。

二是开展试点,重点突破。慈溪市与大冶市同属国家百强县,有一定的财政经济实力。建议在县(市)区选一个试点,先行开展辅助性就业工作并重点扶持,使之成为残疾人就业、康复、庇护之所,打造我市残疾人就业工作的新亮点。2017年前残疾人辅助性就业工作在各城区全面铺开。

三是强化服务,规范运营。辅助性就业工作是一项全新的开拓性的工作,鉴于我市经济状况,建议以民办公助为主,公建民营为辅的运营形式,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建立健全与爱心企业对接机制、日常庇护管理机制、合作监管机制和安全防控机制,真正发挥好辅助性就业机构的综合效益,让广大残疾人最大限度地受益。

四是加大投入,精准扶贫。市残联要积极争取财政支持,在“十三五”期间加大对财政转移支付的力度,对残疾人辅助性就业的购买服务、残疾人托养补助资金上给予倾斜,为精准扶贫工作提供全方位支持和服务。

 

                                二0一五年九月二十日

 

 

附:赴宁波学习考察组人员名单:

组长:  陈晓华(省残联教就处副处长)

成员:  刘向春(黄石市残联副理事长)

钟    华  (黄石市残联教就科科长)

杜国胜(黄石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副主任) 

彭    军  (大冶市残联副理事长)

柯昌文(阳新县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主任)

程志胜(黄石市智康托养中心负责人)   

执笔:  钟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