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市委常委会贯彻落实全省精准扶贫现场会精神

16.09.2015  10:13

 

  9月14日,咸宁市委代书记李建明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听取全市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进展情况,传达全省“贯彻贵州会议精神”精准扶贫现场会要求,研究部署精准扶贫工作重点。

  会议指出,消除贫困、实现共同富裕是党委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使命。全市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扶贫开发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转变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加强履职履责,全力落实国家、省、市精准扶贫工作要求,确保在2018年底全市38.3万贫困人口全部脱贫。

  会议要求,要认真研究国家、省精准扶贫相关政策,迅速修改完善我市精准扶贫规范性文件,全面加强对贫困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民生领域支持,增强贫困村自我发展能力。要切实加强基层组织建设,认真开展“第一支部书记”选派工作,将优秀干部选派到扶贫攻坚的第一线,充实贫困村两委工作力量,增强贫困村带领困难群众脱贫致富的能力。要进一步加强扶贫工作考核,落实地方党政负责同志“第一扶贫责任”,引导地方党委政府班子,将主要精力放在扶贫开发工作上。

  会议明确,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精准扶贫现场会会议精神,咸宁市委、市政府将于10月份在幕阜山咸宁片区三县召开精准扶贫现场会,每县参观半天,总结学习半天,进一步营造比、学、赶、超的扶贫攻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