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阳县实施畜牧养殖“121”工程 推进扶贫攻坚

19.11.2015  10:14
 

  

  为加快推进全县产业扶贫工作,促进农村整体脱贫目标,11月16日,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扶贫攻坚领导小组转发《县扶贫办、县畜牧兽医局、县农村商业银行关于全县畜牧养殖精准扶贫“121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长扶组[2015]2号)文件。标志着全县创新实施的畜牧养殖“121”扶贫工程进入正式实施阶段。

  实施方案指出,畜牧养殖精准扶贫“121工程”是指以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为单位,根据农民意愿,且有生产条件从而大力发展养殖业,推进贫困家庭脱贫致富的新举措。每个贫困户在生猪、山羊、家禽产业发展上自选其一为主导产业。

  生猪“121”养殖模式:是指每个贫困户饲养1头能繁母猪,年出栏肉猪20头,实现年纯收入1万元;

  山羊“121”养殖模式:是指每个贫困户饲养10只能繁母羊,年出栏肉羊20只,实现年纯收入1万元;

  家禽“121”养殖模式:是指每个贫困户通过家禽养殖生产禽蛋100斤,出笼生态家禽200羽,实现年纯收入1万元。 

  每个贫困户通过实施畜牧养殖精准扶贫“121工程”两年后,达到规模效益翻番的“242”,实现稳步脱贫致富;计划2015年,在精准扶贫示范村优先试点1000户,2016-2018年3年每年发展3000户。通过滚动发展,辐射带动更多农户发展畜禽养殖,争取到2020年,全县年出栏生猪120万头、肉羊120万只、家禽150万羽,创畜牧业产值60亿元。

  实施方案并就“技术措施、惠农政策、资金使用、服务保障”等方面作了责任清单界定,严格按照“县级组织、乡镇负责、工作队和村委会包户、逐户组织落实”的方式,建立县领导包乡镇、乡镇领导和扶贫工作队包村、村干部和扶贫工作队员包户的对口联系制度,层层落实责任,加强督办检查,实施畜牧养殖“121”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有序推进,确保扶贫攻坚真正实现不落一人目标。(官守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