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省工会依法治会微电影作品征集、评选、展播活动通知

30.07.2016  03:06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总工会,各大型企事业工会,省直各产业(厅、局)工会,金融各行(司)工会、省直机关工会:

为发挥新媒体新技术在推进依法治会中的作用,提高工会普法工作的实效性、广泛性和参与性,根据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文化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普法办公室相关文件精神,省总工会决定举办全省工会依法治会微电影作品征集、评选、展播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活动意义

通过开展全省工会依法治会微电影作品征集、评选、展播活动,创作和推出一批职工群众喜闻乐见的高质量新媒体文艺作品,宣传工会依法治会、开展职工维权工作成效,培育职工法治理念,为我省“十三五”规划开局和法治湖北建设做出积极的贡献。

二、  创作要求

作品内容应当积极健康向上,具有正确的舆论导向,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具有丰富的法治内涵和深刻的法治教育意义。作品主要内容:宣传我国宪法、弘扬宪法精神,宣传工会法、劳动关系相关法律;宣传工会开展法律援助、集体协商、和谐劳动关系建设、农民工异地维权主要工作成效;宣传职工中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典型人物等。

选送作品必须是原创,严禁剽窃、抄袭,应确认拥有著作权及其他相关权利,并保证不侵犯他人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如有违反,取消其参赛资格,其法律责任均由参赛者自行承担。省总工会对本次活动有最终解释权,并享有参赛作品的公益使用权。

三、作品形式

本次参赛法治微电影作品的形式为:微影片(故事片、纪录片、纪实片)、动画片、公益广告等。参赛作品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坚持“群众演员、身边故事、以案说法”原则,通过叙一事,讲一法,明一理,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参赛作品可以是单位集体创作,也可以以个人名义创作。

(二)作品最高时长:微影片(故事片、纪录片、纪实片等)不超过5分钟;动画片不超过3分钟;公益广告不超过1分钟。

(三)格式要求:画面清晰,分辨率不低于720P,普通话、湖北省地方方言均可。

四、活动安排

此次活动时间:2016年7月至12月。

(一)部署启动(7月25日至8月10日):下发通知,明确参赛方式、参赛主体、作品要求、评选标准、评选要求、评选程序、颁奖时间、成果使用、报送方式、联系方式等活动细则。

(二)作品报送及初评(8月11日至10月15日):参赛作品以地方总工会、企业和产业、金融(行司)工会为单位参赛上报。作品来源既可由各单位组织职工创作,也可由职工自发创作。省总工会法律和集体合同工作部、宣教文体部联合对参赛作品进行初评,并推选优秀作品参加全省首届法治微电影作品征集、评选、展播活动。

(三)专家评审(10月16日至11月16日):组织专家评审组对初评出来的优秀作品进行分类评审,评选出获奖作品。

(四)表彰展播(11月16日至12月31日):发文通报获奖名单,并在湖北工会网上进行公告。对评选出的优秀法治微电影作品在今年的12.4法制宣传日活动期间在全省工会系统进行展播,并向中华全国总工会推荐,在中国工会普法网等全总媒体平台进行展播。

五、评选办法

本次活动除将作品送省有关部门参赛评选外,省总工会还将单独组织评奖。省总工会共评选获奖作品18部:按照作品类别分别设置微影片类(故事片、纪录片、纪实片等)、动画类、公益广告类三大类,每类一等奖1部、二等奖2部,三等奖3部。根据各地、各单位组织活动情况,评选出优秀组织奖10名,其中地方工会5名,企事业等单位工会5名。

六、工作要求

各地、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宣传发动,认真组织落实,确保活动扎实有序进行。注意发现挖掘创新、制作有特色、有亮点的法治微电影。参评作品须标明参赛作品片名、类别、时长、制片单位、联系方式等信息,报送1套文字材料(推荐表、参赛作品光碟1份)及电子版推荐表。 

联系人:朱   方

联系电话:027-88738302     邮箱:[email protected]

邮寄地址:武汉市中北路259号湖北省总工会1903

邮编:430077

推荐表下载地址: http://www.hbzgh.org.cn/2016/0729/542461.shtml

附件:微电影通知0722 (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