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崇阳警方破获一起恶性拖欠工资案

23.05.2015  00:50

  中新网湖北新闻5月22日电 (雷艳 佘帅兵 吴细秀)近日,咸宁崇阳县公安局治安大队从江苏宜兴抓获了犯罪嫌疑人程某。此举意味着该县第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告破。

  4月14日,崇阳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接到该县劳动保障局监察大队移送綦某、程某拒不支付员工工资一案。

  治安大队迅速展开调查,现查明:綦某、程某、沈某、江某、李某等人自2014年7月到2015年1月经营崇阳县某音乐餐吧,沈某为法人代表,綦、程为实际控制人。该餐饮业在经营期间共计拖欠艾某、刘某等32名员工工资9万余元,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于2015年2月16日立案调查,并送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限令在2015年2月17日前支付拖欠工资及赔偿金,该单位及各股东置之不理。2015年3月6日上午,劳动监察员分别电话联系单位股东程某、沈某、汪某都拒绝接听电话,并以逃跑、藏匿等方式恶意拖欠员工工资。

  綦某、程某等人的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6条之规定,构成拒不支付工资行为,涉嫌犯罪,4月16日,该县公安局予以立案侦查。

  目前,程某被崇阳县公安局刑事拘留,綦某、沈某列为网上逃犯,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完)

(编辑:裴春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