砸伤他人后在外潜逃一年 18岁青年用自首作成人礼

11.09.2015  16:54

  中新网湖北新闻9月11日电 (杨慧兰)黄石阳新县涉嫌寻衅滋事的在逃青年钟某,10日在亲人的陪同下,走进阳新县公安局西门派出所自首。潜逃一年的他把自首当作成人礼,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钟某今年5月刚满18岁。去年9月8日凌晨2时许,他和刘某(已判刑)、阮某(已刑拘)等人,在兴国镇某摊位宵夜时,刘某不小心碰撞了邻桌凳子,双方发生口角引发冲突。刘某、钟某等人举起啤酒瓶,砸伤邻桌男子右前额,后经医学鉴定为重伤Ⅱ级。

  阳新警方展开侦破工作,刘某、阮某先后归案,钟某一直在逃,被列为网上逃犯。一年来,阳新民警先后上门20多次,做钟某家属做工作。今年9月10日,钟某在父母和舅舅陪同下自首。

  据悉,案发后,钟某逃至广东等沿海地区,在一些偏僻的建筑工地上做工,平日吃住在工棚,不敢到人多繁华的地带。

  目前,钟某已被依法刑拘,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完) (编辑:裴春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