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残联举办“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普法讲座

06.12.2017  16:57

图为讲座现场

为深入贯彻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增强全体干部职工的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提高全体干部职工法治思维水平和依法办事能力,12月4日,在第四个国家宪法日暨第十七个全国法制宣传日到来之际,省残联在八楼会议室举办庆祝“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法律知识讲座。省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陶慧芬,党组成员、副理事长朱志斌,副巡视员杨霞参加讲座。副巡视员杨丹珠主持讲座。

湖北金卫律师事务所费薇律师以今年最新修订的《民法总则》为基础,对“精神病人”这一表述在《民法总则》中的删除、“精神病人”民事行为能力的认定、残联在“精神病人”民事行为能力认定中的作用以及“精神病人”监护人的确定进行了系统讲解。湖北金卫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曹红玲律师结合自身丰富的从业经历,以表格的形式,对离婚案件中各种不同情形下房屋产权的认定及财产分割进行了分类讲解。

杨丹珠指出,目前国家正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党的十九大报告对全面依法治国做出了明确的安排部署,指出: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通过开展法治学习,能够有效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法治思维、法治素养和依法办事的能力,在残疾人事业发展中贯彻依法行政,推进残疾人事业健康有序向前发展,对全面实现残疾人小康进程具有重要意义。

省残联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共计100多人参加了讲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