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各级法院积极开展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活动

05.12.2017  20:30
  • 2017年12月4日是我国现行宪法颁布实施35周年,也是第四个国家宪法日和第17个全国法制宣传日。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动全社会树立宪法意识,湖北省各级法院纷纷行动,积极开展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活动。

    宜昌中院组织干警参加宜昌市2017年“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忠斌出席活动并为全市“十大法治人物”颁奖。年轻干警陈波、戴倩倩现场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解答法律疑难问题,并赠送普法宣传画册200余份。

    黄石中院举行“12·4法院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学校师生及普通市民等群众代表等走进法院,了解司法程序,感受法院文化,增强法治意识。参加活动的代表、委员、师生和市民认为,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让市民近距离接触法院工作,能帮助公众加深社会公众对司法工作的理解,特别是近距离体验法庭审理程序和执行流程,更加感受到了法庭的庄严,对法院的文化建设、干警风貌、工作氛围有了更真切的了解,有利于营造全社会崇尚法治、遵守法律、自觉维护法制权威的良好氛围。

    为庆祝第四个国家宪法日,为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恩施州中院开展了向宪法宣誓、“公众开放日”等系列法治宣传活动。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与湖北民族学院法学院近20名师生一起参观了信访服务大厅、诉讼服务中心、科技法庭、执行指挥中心、数字审委会会议室等办公办案场所,观摩旁听了案件庭审。

    浠水县人民法院开展“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维护宪法权威”主题宪法宣传日活动,党组成员、副院长余慧峰带领专业法官团队一起走上街头,宣传十九大精神及宪法法律相关知识,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帮助解答疑难问题。

    大冶市人民法院组织开展法官宣誓、上街普法、公众开放日、支部书记讲党课等一系列活动,旨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弘扬宪法精神,让群众感受公平正义。该院组织7名业务骨干来到大冶会展中心参加全市“宪法宣传日”活动,开展现场法律咨询服务,热情向过往群众解答法律问题,开展法治宣传。

    孝感市孝南区人民法院相继开展了宪法宣誓活动、“法院开放日”活动以及走上街头开展法制宣传活动。该院邀请高新区公安消防支队干警、湖北三江航天红峰控制有限公司员工以及社会各界人士走进法院参观,零距离感受法院日常审判工作。

    郧西县人民法院组织立案、民事、行政、刑事、执行等业务庭法官来到郧西天河广场开展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 弘扬宪法精神”为主题的法治宣传活动。活动现场,法院干警热情的向群众分发《郧西法院文明用语》、《起诉需要带哪些材料》、《诉讼须知》、《诉讼风险提示》、《民事案件开庭程序提示》、《人民陪审员制度》等法治宣传资料。前来法院宣传点领取宣传资料和咨询法律问题的群众络绎不绝,法院干警边向他们发放宣传资料边热情细致的为来访群众讲解法律知识。

     

     

    责任编辑:颜晶晶 李珮珮 李恋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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