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全域实现不动产统一登记

03.02.2016  10:39

  1月25日,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局揭牌,标志着宜昌市市、县两级全面实现不动产统一登记。1月4日,宜昌市首发不动产权证书,全市九个县(市、区)陆续跟进,先后开始颁发不动产权证书。

  为扎实有效推进全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宜昌市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在2015年10月30日前全面完成机构职责整合,同时确立了2016年1月全市颁发新证的工作目标。2015年12月,宜昌市政府下发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快推进机构整合、统一窗口设立、不动产登记资料交接、不动产登记信息及新旧不动产权证书的衔接等工作。12月下旬,市政府督察室分两组对各县(市、区)不动产登记工作进展情况开展专项督察,有力推进了各地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

  全市不动产登记工作运行状况良好,在实现颁发不动产登记证书的基础上,着力打造不动产登记便民直通车,整合土地房屋登记存量数据,优化业务流程,缩短办理时限,双向提升服务质量与工作效率。兴山县、宜都市等地将不动产登记工作延伸至乡镇,通过设立不动产登记所、乡镇便民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让群众享受不动产登记“一站式”服务,切实为群众办证带来方便。

  截至1月28日,全市已累计颁发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近千份。下一步,全市将继续围绕实现机构、簿册、依据和信息平台的“四统一”,妥善解决过渡期间不动产登记业务的衔接问题,加速推进不动产登记信息数据整合工作,确保平稳有序,统一规范实施,为群众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