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不动产登记四步走 宜昌率先全域颁发不动产新证

03.02.2016  18:31

  2月2日从省国土资源厅不动产登记局获悉,截至目前,全省有荆州、随州、宜昌、天门4市,宜都、兴山、石首等25县(市、区)颁发了不动产新证。其中,宜昌市率先实现全域颁发不动产新证。

  去年3月1日,《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正式实施。截至2015年12月10日,我省17个市州(林区)、103个县(市、区)已全部完成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机构整合。

  省国土资源厅不动产登记局介绍,我省不动产登记分四步走:不动产登记职责机构整合已全面完成;今年底前,我省17个市州(林区)、103个县(市、区),颁发新不动产登记证,全面实现“新开旧停”,即所有土地、房屋、林业等不动产登记都要在新窗口统一受理并颁发统一的不动产产权证书,原房管、林业等部门的旧窗口停止工作,不得再办理任何不动产登记业务;2017年,初步实现不动产登记信息化;2018年,实现不动产登记数据共享。

  宜昌市是我省首个全域颁发新不动产登记证的市州。兴山县、宜都市还将不动产登记工作延伸至乡镇,通过设立不动产登记所、乡镇便民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让群众享受不动产登记“一站式”服务。据统计,截至1月28日,宜昌市已累计颁发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近千份。(陈岩、王继龙、洪艳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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