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政厅、省民宗委联合 规范宗教界收留孤儿弃婴活动

15.06.2014  11:20
  省民政厅联合省民宗委近日转发了民政部和国家宗教事务管理局联合下发的有关通知,要求各地民政和宗教事务部门要深入贯彻以人为本的理念,始终坚持儿童优先、儿童利益最大化的原则,采取有效措施规范宗教界收留孤儿、弃婴活动。《通知》要求各地民政和宗教事务部门要积极协调公安、卫生计生、教育等部门,为宗教界收留的孤儿、弃婴做好孤儿身份认定、查找监护人、办理户籍登记、减免医疗和教育费用等工作。除依法登记的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和经认定备案的宗教教职人员,及上述三类主体兴办的收留孤儿、弃婴机构以外,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宗教为名从事收留孤儿、弃婴活动。宗教界要按《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充分保障孤儿、弃婴的合法权益。不得强制收留的孤儿、弃婴信仰宗教。(杨麟、魏丹、姜帆)
湖北举办线上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
7月25日至26日,为持续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动员全省档案系统抓好国家档案局对湖北档案工作监督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湖北省档案局依托中国知网以线上方式举办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省内外档案工作者4.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