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保康县出台《意见》健全完善贫困弱势群体经常性救助帮扶体系

24.11.2014  12:48

为健全完善贫困弱势群体经常性救助帮扶体系,近日,保康县人民政府制定出台了《关于做好关爱贫困弱势群体工作的意见》,对妇联开展关爱贫困弱势群体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意见》要求充分发挥妇联等群团组织作用,对城乡留守妇女儿童尤其是贫困留守妇女儿童的基本情况,逐户进行全面排查,摸清底数,建立台账档案。探索建立以“治安中心户”为单位的留守妇女互助小组,组建志愿服务队,开展邻里关照互助活动。依托“妇女之家”、心理疏导站、留守儿童爱心服务站等阵地,开展“爱心妈妈牵手留守儿童”活动,充分保障留守妇女儿童健康发展。整合妇联、综治、民政等部门帮扶资源,切实解决贫困妇女儿童,特别是留守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生存发展中的事迹困难。加强留守妇女儿童维权力度,严厉打击侵害留守妇女儿童的违法行为,保障留守妇女儿童生存权发展权,减少社会矛盾,促进农村和谐。并建立党员干部关爱救助长效机制,要求妇联、工会等部门和单位组成专班,定期对全县贫困弱势群体进行梳理核查,摸清底数,建立台账,明确责任单位,实行动态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