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安监局关于举办重点行业职业病危害治理暨规范化企业创建达标验收业务培训班的通知

17.06.2015  16:00
  省安监局关于举办重点行业职业病危害 治理暨规范化企业创建达标 验收业务培训班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安监局,各相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和《湖北省贯彻落实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15年)实施意见》,全面规范重点行业职业病危害治理及规范化企业创建达标验收工作,明确达标验收的标准、方法和措施,提高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工作能力水平。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水泥制造和石材加工企业粉尘危害治理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3〕112号)和《省安监局湖北煤监局关于印发湖北省矿山等重点行业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安监发〔2014〕46号)要求,省安监局定于6月下旬在武汉举办重点行业职业病危害治理暨规范化企业创建达标验收业务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主要内容       (一)部署全省重点行业职业病危害治理暨职业卫生管理规范化企业创建达标验收工作;       (二)学习全省重点行业职业病危害治理暨职业卫生管理规范化企业创建活动验收评分细则;       (三)先进企业经验交流。       二、培训对象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安监局职业卫生监管工作分管领导、职业健康监管科(处)主要负责人;各地相关企业负责人(具体培训人员名额分配表见附1)。       三、培训时间及地点       时间: 2015年6月30日(29日下午报到),时间1天;       地点: 湖北新大地酒店(武汉市武昌区武珞路330号,付家坡车站隔壁,酒店联系人:王丽娟,13071230055)。       四、其他事项     (一)请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安监局认真做好与会代表组织和报名工作。并于6月19日前将会议代表回执(附件2)报省安监局职业健康监管处( 邮箱QQ:895242144 ,联系人:李庆13098898501)。       (二)此次培训由省安全生产宣教中心具体承办,参加培训人员食宿费用由承办单位统一支付,其他人员(含司机)食宿费用自理。         附件:       1.培训人员名额分配表         2.会议代表回执   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年6月11日         附件1 培训人员名额分配表
地区 安监局 企业
武汉 3 3
宜昌 2 3
襄阳 2 3
荆州 2 3
荆门 2 3
十堰 2 3
黄冈 2 3
黄石 2 3
咸宁 2 3
恩施 2 3
孝感 2 3
鄂州 2 3
随州 2 3
仙桃 2 3
天门 2 3
潜江 2 3
林区 2 2
合计 35 50
备注:请各地选派行业代表性的企业参加培训,在下步达标验收工作中切实起到典型示范作用。       附件2 会议代表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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