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政厅安排部署炎热天气救助管理工作

29.07.2015  21:04

  近年来,我省救助管理工作在开展日常主动救助的同时,以“托底线、救急难”为己任,在特殊季节和关键时段积极开展夏季“送清凉”、冬季“送温暖”、自然灾害应急响应、困难农民工春运返乡等应急救助、特色救助,确保陷于困境的流浪乞讨人员和流动群众得到及时救助,受到民政部充分肯定。当前,鉴于我省已全面进入高温酷暑时期,为确保做好盛夏时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近日,省民政厅下发了《关于做好炎热天气救助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民政部门和救助管理机构进一步做细做实生活无着人员救助管理工作。

   一是要强化措施,积极开展炎热天气主动救助。 要制定并启动《高温炎热天气救助管理工作预案》,积极开展“夏季街头巷尾送清凉”主动救助活动,及时为街头流浪乞讨等生活无着人员提供救助服务。每天派出流动救助车,开展流动巡回救助,加大巡查和救助力度,确保生活无着人员及时发现、尽早救助。要全面贯彻落实“托底线、救急难”工作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突发事件应急救助预案,遇有突发事件,要视情积极行动,为处置好突发事件提供有力支持,对发生汛情灾情的地区,及时做好受灾人员救助服务。

   二是要落实责任,切实加强救助机构内部服务管理。 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确保救助热线24小时畅通,做好救助咨询电话与110、120的有效衔接,不遗漏一个求助信息,不延误一个救助服务。做好日常卫生保健防疫,购置凉席、电扇,准备绿豆汤、凉茶、西瓜等解暑食品。要加强对工作人员安全防范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做好站内水、电、煤气和各种设施设备的安全检查,防止出现安全生产事故。同时要注意工作人员人身安全,做好自身防暑降温工作。

   三是要加强协调,形成共同推动救助管理工作合力。 各级民政部门和救助管理机构要依托现有救助管理工作机制,主动与公安、城管、卫生、环卫等部门加强沟通协作,共商措施。重点搞好与定点医院和交通运管部门的协调工作,对入院治疗的受助人员本着“先救治,后救助”的原则,提供人性化服务。同时,要注重搞好宣传引导,调动社会力量,及时劝导街头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到当地救助管理机构接受救助。(社会事务处 朱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