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玩闹致双方父母互殴 武汉一父亲打掉对方6颗牙

24.11.2016  18:03

  只因两个孩子玩耍时一方受了点小伤,双方家长引起纠纷,进而发展双方父母上演一对一互殴,其中一位父亲周某还将承担刑事责任。11月23日,记者从武汉市江汉区检察院获悉,该院依法以故意伤害罪对周某提起公诉。

  2016年8月7日,武汉蔡甸的陈女士和弟妹带着孩子到常青路一家肯德基吃东西,孩子吃了一会就到店内设置的小型游乐场玩耍。不一会,弟妹过来告诉她,小孩左眼被别的孩子抓破了!护子心切的陈女士看着宝宝眼角处的抓痕心疼不已,立刻带着自家小孩去找肇事者“理论”。看到来势汹汹的陈女士,闯祸孩子的父亲涂某也坐不住了,大声说“孩子打架是正常的”。他的辩解进一步激发了陈女士的怒气,两人各执一词,陷入骂战。

  孩子吃了亏,自己也被骂,陈女士咽不下这口气,便打电话跟老公“告状”。见对方不依不饶,涂某也掏出电话“叫人”。正在他打电话时,陈女士的老公周某匆匆赶到,认清人后二话不说就用胳膊将涂某脖子掐住,用拳头殴打其头部,两人扭打成一团。据周某供述,他主要打在对方脸上及嘴巴,大约打了7、8下,涂某也不甘示弱,挥拳予以反击,但他牙齿被打落了,鲜血从嘴角滴落在地。

  看到事情不对,双方妻子上前把二人拉开。结果,两位母亲又在拉扯中抓头发、挠脸打了起来,后被围观群众劝止。经涂某报警,公安机关迅速赶到,在查清原委后对周某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据调查,周某现年29岁,系某施工企业在职职工。8月16日,法医鉴定认定,周某用拳头将涂某面部及四肢打伤,致其面部软组织挫伤,牙槽骨骨折,牙齿脱落6枚,被害人涂某的损伤程度被评定为轻伤一级。10月21日,周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江汉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犯罪嫌疑人周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之规定,涉嫌故意伤害罪。”承办检察官感叹道,“周某与涂某的纠纷因双方孩子打闹引起,双方父母的不理智让事态持续恶化,偏离了正确的解决轨道。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与小伙伴发生矛盾、摩擦十分常见。” (编辑:丁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