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感市完成涉及著名商标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26.04.2018  17:09

近日,按照国务院法制办、国家工商总局和省政府法制办的工作要求,孝感市政府法制办会同市工商局开展了涉及著名商标制度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4月13日,孝感市政府第1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涉及著名商标制度的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

根据《决定》,废止《孝感市知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孝感政规〔2016〕4号)。对以下2件规范性文件中涉及著名商标(知名商标)的奖励政策不再执行:

一是《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盐产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孝感政发[2017]10号)中“对新获得著名商标、知名商标的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和3万元奖励”;

二是《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孝感政发〔2013〕12号)中“对新获著名商标,奖励参照孝感政发〔2011〕18号文件执行”。

著名商标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顺应了新时期市场经济发展需要和法治政府建设要求,为构建统一公平的营商环境提供了有力支撑。(孝感市政府法制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