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名存实亡?探亲假不应成为粗暴的去留单选题

23.06.2015  11:15

核心提示:每到假期,人们总会感慨放假天数过少,还得东挪西凑,这多少会影响人们原本享受假日的心情。除此以外,带薪休假、探亲假等话题,也会因为对现有假期的不满重回话题热榜。在端午小假期里,与吃粽子、赞父爱相伴随,质疑探亲假名存实亡的声音也此起彼伏。在带薪休假泥牛入海的现状下,探亲假,更是难产。面对越来越灵活的就业选择,探亲假,这一上个世纪的产物,到底该如何存在?

对探亲假,你知道多少?

现有的探亲假制度是按照1981年国务院出台的《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执行的。具体规定如下:

具备以下条件才能享受探亲假:只有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职工才可以享受探亲假待遇;工作时间须满一年。

探亲假期分为以下几种: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三十天;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二十天。如果因为工作需要,本单位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者职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的,可以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四十五天;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为二十天。

据了解,诞生于上世纪80年代“探亲假”,是基于一定时代背景提出的。当时是计划经济条件,国家实行工作分配制度,客观上造成劳动者远离家乡的现实,因而在休假探亲方面给予职工相应的待遇。同时,当时没有双休日,一周工作6天,也没有年假制度,只能通过“探亲假”解决职工分居等问题。

探亲假名存实亡,谁的过?

依据一些媒体的报道可以发现,只有少数员工享受过探亲假,多数员工虽知道有此假,但因种种原因,从未申请。随着90后等年轻一代步入职场,越来越多的员工并不知道有探亲假的存在。还有一些员工向媒体诉说了自己申请探亲假时遭遇的种种为难和尴尬。总体上,探亲假已经成为一个名存实亡的规定。

在探究探亲假为何在现代劳资体系下难产甚或胎死腹中,归纳总结后发现主要是2个方面:

一方面是休假的薪酬扣除太多,休一次假,工资基本没了。工信部下属一事业单位员工刘涛(化名)说:“我们的档案工资只有几百块,其他的是绩效工资。如果休探亲假的话,一休接近一个月,几千块钱就没了。”记者从广东省一家省属事业单位了解到,该单位员工在探亲休假期间,只保留基本工资,而绩效工资将全部扣除。这家单位人力资源部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如果普通员工休探亲假,一个月只能拿到一千左右的工资,损失的工资收入大概在7000元左右。

一方面是工作任务繁多,休假过久影响单位正常效益,领导批假很难。北京某银行的员工李铭(化名)告诉记者,单位事情太多,即使报了探亲假领导也不会批。“我们单位是让员工在带薪休年假和休探亲假中选择一个。去年我申请休探亲假,领导跟我说,许多员工连年假都放弃了,你还休什么探亲假?”

新的就业环境下,探亲假何去何从?

既然探亲假是在特定的就业制度背景下提出的,而今市场经济条件、员工可以自由择业,那探亲假是否还有存在的必要,要不要取消?不同的人有不同的意见。

主张取消者

浦发银行北京分行员工王洋认为,探亲假基本处于名存实亡的状态,应该取消。他认为,不休探亲假不能全怪单位,假期太长,工作做不完,收入没法保证,员工也不愿意休。“一个规定的假期,如果员工不能享受,就没有保留的必要”

供职于一家中直事业单位的刘江认为,现在交通方式比过去快捷很多,返家时间大为缩短,不需要用一个专门的假期来实现。“我的父母从湖北来一趟北京,几个小时就到了,利用周末完全可以探亲。”

北京市民李铭认为,探亲假只属于国有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有失公平。此外还认为,过去就业是分配,分到哪去哪,探亲实际上是一种补偿。现在是自由择业,离开家乡是自己选择的。“如果说你选择了离家远的地方就有20天的假,我选择了在家工作就不能休假,这也是不公平的”。

主张保留者

2013年,河南省政协委员张树才提交了一份落实“常回家看看”的提案。张树才认为,探亲假制度制定太早,又长期缺少宣传,年轻人知道的不多很正常,但老龄社会到来以及“空巢”老人过多的现状需要这样的假期。这一观点得到不少人的支持。

中国人力资源开发研究会劳动关系学会副会长冯喜良介绍,截至2014年底,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已经达到2.12亿,占总人口的15.5%。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近日发布的《中国家庭发展报告2015》,“空巢”老人,也就是子女离家后的老年人,占到老年人总数的一半。冯喜良说:“中国步入老龄化社会的步伐在加快,从老年人的角度来看,认真落实探亲假的制度是很有必要的。”

此外,2012年新修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明确规定,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用人单位则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赡养人探亲休假的权利。

探亲假去留,不应只是一道粗暴的单选题

探亲假到底是保存还是取消,不同的人给出了不同的意见。社会变迁,一些旧问题没搞清楚,很多新现象又出现了,空巢老人就是其中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现象。因此,在探亲假名义上还存在的当下,在越来越多老人孤单的守望团聚时,或许,探亲假,就不是一个要么存留,要么取消的单项选择题了。

对此,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苏海南教授认为,探亲假的规定是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出台的,当国家实行分配制度,客观上造成劳动者远离家乡的现实,因而在休假探亲方面给予职工相应的待遇。但现在实行市场经济多年,有了带薪休年假的制度。不过,苏海南并不赞同取消探亲休假的待遇。他认为,在国家并没有废止的前提下,简单地剥夺劳动者休假的权益是不对的。“广东1997年出台的规定是一个比较好的借鉴,尝试把探亲假和休年假衔接起来,并扩大到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以外的职工。”

对于如何改革探亲假,苏海南认为,一方面要保障劳动者休假探亲的权利,一方面还要考虑现实的实际情况,不给企业带来负担。“兼顾两方,结合实际,应该适时对探亲假进行改革。”

编后语:前几天,习总书记在贵州调研时强调“要关心留守老年人”,当那些衰老、孤单的背影守着门槛祈盼远方未归的孩儿时,或许一切的顾虑都不应该成为阻碍亲情的因素。探亲假去留其实可以商量,也可以通过改革找到更妥当的途径。但唯一不变,也不应被剥夺的,就是孝顺父母的那颗心。在人口流动如此庞大、频繁的当下,如何满足每一个人心中这小小的愿望,是相关部门必须认真思考、解决的重要社会命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