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急群众之所急”不是口号

11.04.2017  09:58

清代王应奎在《柳南随笔》中讲了这么一件事:明时钱塘江有舟子最横,每至波涛险处,就认为一船人性命死生尽在自己手里,索要财物不已。此舟子视他人之急为可谋之利,终究免不了被法办。

面对他人的急难,抱什么样的心态、有什么样的姿态,最可照见人品德行。我们常用设身处地、趋人之急来形容热心肠,用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来形容冷漠症。无论是里弄民巷,还是政界官场;无论是国之大事,还是民之小情,褒扬热心肠、贬斥冷漠症,都是不变的基调。

自己急难之时,有人伸一把手,那种扫空阴霾的温暖我们都感受过;他人急难之时,主动出一把力,那种助人脱困的畅快我们都体验过。一个良性运行的社会,一个携手共进的时代,少不了这种正能量,患不得那种冷漠病。党员干部是站排头的,更应领风气之先。

如何对待群众的急难事,最能体现作风,也最能看出党性。群众急难之时,具备同理心、正确处置,党的威信和形象就能涨分。如果不入心、玩“飘过”,减分也会很明显。一直以来,把群众的急难事当头等大事来办,为我们党赢得了民心、凝聚起人心。

1932年,毛泽东赴洋溪村调查农业生产情况,途经绵江河上的一座小木桥。桥上的木板残破不堪,人一走上去,桥身晃晃悠悠、吱呀作响,非常危险。他对同行的同志说:“党的干部一定要急群众之所急,不能因为其他工作忙,而忽略群众的基本的生活问题。”在毛泽东的提议和参与下,大家一齐动手,绵江河上很快就有了一座稳固的新木桥。

“急群众之所急”,既是我们党的一贯倡导,也是治理经验的深刻总结;既是一项具体的要求,也是一种必备的品质。党员干部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必须用于服务人民。群众心急如焚,你就没有理由慢条斯理;群众提出诉求,你就没有理由推三阻四。否则,不仅感情上说过不去,党性上也过不了关。

现实中,一些同志把“急群众之所急”当口号喊。群众火急火燎进门办事,明明符合程序规定,却以“下次再过来”为推辞、以“现在办不了”来回绝、以“某某也分管”踢皮球。少数人甚至群众越是着急,架子就端得越足;群众越说“不惜代价”,就越发慢条斯理。把群众的急难看得太轻、把手中的权柄看得太重,这样的人虽然只是少数,影响却很坏。

急群众之所急,群众的掌声就会为你响起。北川羌族自治县原副县长兰辉,在带病进山检查工作的路上因公殉职,他曾在微博中写道:“需要修的路还多,需要架的桥不少。美景,但无心欣赏,因为百姓出行难。”南江县原纪委书记王瑛始终把群众的急难放在心上,她曾为住房与耕地被河隔在两岸、每天只能赤脚过河到对岸耕种的村民,建起一座铁索桥。这样的党员干部,群众怎能不交口称赞?怎能不爱戴崇敬?

人心是最大的政治,也是最大的力量。把群众的急难事当自己的事,让零懈怠、马上办的好做法蔚然成风,我们就能立好共产党人的样子、树好人民公仆的形象。在脱民困、解民忧中营造情感的温暖对流,爬坡过坎就有了群众支持,克难攻坚就有了力量源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