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安委会对油气输送管道重点隐患整治工作再次督办

18.08.2014  12:29
        8月15日,湖北省安委会召开了全省油气输送管道重点隐患整治工作推进会,省安委会副主任刘旭辉要求,各部门要按照省政府的要求,全力推进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治工作,加快完成整治任务。       目前,全省油气管道总长度近5000公里,其中原油管道910公里,天然气高压输送管道3311公里,以输送成品油为主的危化品管道725公里,主要分布在武汉、襄阳、荆门、荆州、宜昌、黄冈等地。通过近十个月的整治排查,全省现有油气管道安全隐患1481处,其中属于占压类232处、安全距离不足840处、交叉、穿跨越区369处,其它40处。 省安委会将全省36处穿越人口密集区的管道隐患定为重点隐患,其中7处列入2014年第一批省级挂牌督办隐患,目前荆州、襄阳、荆门各整改完成1处,其余4处正在整改。各市、县加强督办,推动隐患整改工作有序进行,目前已整改完成366处管道隐患,整改率24.7%。       针对我省整治完成率不高的问题,刘旭辉指出,主要是管道企业主体责任意识不够强、部分地方政府和部门履职不到位、地方政府和管道企业衔接沟通不够、安全隐患整改难度较大等原因。       会议再次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发改(能源)部门是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境内石油天然气输送管道设施安全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协调处理管道保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依法查处违反管道保护规定的违法行为。公安部门负责重点区域、重点地段的管道及有关生产经营企业的公共安全防范工作。安监部门负责对相关部门以及管道等企业安全生产的综合监管,组织安全生产事故的救援,做好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国土部门负责管道及有关生产经营企业的用地审批工作。住建部门负责城镇燃气管网及其配套设施安全整治,在审查办理管道规划手续时,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交通部门负责油气装卸码头和道路施工期间管道的安全。水利部门负责制止在管道越河地段采沙、修筑河堤等危及管道等设施安全的行为。质监部门负责管道安全的检测监督工作。财政部门负责协调督促各级政府落实安全生产投入。       刘旭辉要求,各部门要按照省政府的要求,全力推进油气管道隐患整治工作,加快整治进度,打赢整治攻坚战。省安委会将定期对各地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对不认真履行监管职责、隐患整改缓慢、不力的单位、人员予以约谈,仍不改正的全省通报批评。 会议由省安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奇晓主持,发改(能源)、公安、城建、交通、质监等部门及市州政府相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