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情况的报告

07.08.2017  17:01

8月2日,恩施州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全州“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情况的报告。

  会议指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要坚持“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总目标,坚持“建设小康同步、公共服务同质、法制保障同权、民族团结同心、社会和谐同创”总任务,尤其是落实好今年6月在内蒙古召开的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经验交流现场会相关精神,全面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坚持重在平时、重在交心、重在行动、重在基层,注重人文化、实体化、大众化,坚持不懈开展民族团结进进步创建活动,找准创建活动与社会心理的契合点、与民族感情的共鸣点、与群众切身利益的结合点,确保完成创建目标任务。

恩施州自2013年8月被确定为全国首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试点以来,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举全州之力抓好示范创建工作,州第七次党代会将打造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作为“一谷两基地三示范区”重要内容之一,将建立健全民族团结进步长效机制申报为省对州2017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两项特色工作之一,始终将创建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与党委政府各项中心工作同部署、同研究、同落实、同考核,确保了示范创建工作始终在高位运行。四年来,恩施州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措施,全面贯彻党的民族工作方针政策,以创新机制为突破口,围绕中心抓创建、抓好创建促中心、上下联动,多措并举,不断创新和丰富创建工作的内涵,走出了一条具有恩施特色的创建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