闪婚后发现妻子患有支气管炎 男子起诉离婚被驳回

29.08.2015  10:03

  一对男女认识2个月后闪婚,婚后生活不到一年,男方以女方患有支气管炎慢性病为由,向法院提出离婚。记者昨悉,武昌法院判令,双方关系可以改善,不准予离婚。

  2014年8月,家住武昌的大龄剩女刘女士,经人介绍认识了陈某。两人一见钟情,感情迅速升温,相识仅仅两个月,两人便步入婚姻殿堂。

  去年11月,陈某催促刘女士去医院体检,结果被诊断为支气管扩张。医生告知,这属于慢性病,想要彻底治愈很难。陈某回家后,觉得很不爽,认为刘女士在结婚前隐瞒病情。今年1月,陈某向法院提出离婚请求。开庭审理中,女方认为男方提出的离婚理由“不可理喻”,刘女士认为,自己跟丈夫陈某,是在充分了解的基础上才登记结婚的,而且双方也都是成年人,双方能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再者,刘女士觉得,自己患有的支气管炎并不是具有遗传性的疾病,既不影响结婚,也不影响生育,不属于法律规定的禁止结婚的情形。

  法院最后审理认为,男女双方是自主婚姻,感情基础较好,夫妻关系可通过沟通改善,双方的感情远没有破裂,不准陈某的离婚请求。

(编辑:丁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