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妹妹身份证四次出入港澳 女子因偷越边境罪获刑

13.06.2016  18:40

  大学教师易某使用妹妹的身份证,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持该证四次出入港澳。近日,易某以偷越(边)境罪,一审被判处管制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

  2015年6月9日,武汉女子易某申办护照和港澳通行证,武汉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在审批时,人像识别系统报警。民警对比发现,易某涉嫌冒用妹妹的身份骗取出入境证件,遂通知姐妹俩到案。

  妹妹易某某称,2012年,姐姐找她借身份证,说有急事要用。她并不知道姐姐用自己的身份证去办理出入境证件,自己也从来没有出入境过。

  姐姐易某称,2012年她准备去香港,但当时自己身份证上的名字有误,派出所也无法及时更改身份证。想到妹妹跟自己长得较像,于是就把妹妹的身份证借来,申请了一本往来港澳通行证。不过当时她没用这本通行证,直到2014年,才四次用它去香港和澳门旅游。

  江岸区检察机关认为,易某的行为已经构成偷越(边)境罪。昨日记者获悉,易某被江岸区法院一审以偷越(边)境罪,判处管制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 (编辑:丁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