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贼难防妹夫盗走姨姐万元财物 家属求情但法不容情

01.03.2016  11:15

  男子冯某到岳母家拜年,无意中听说常年在外的姨姐,有一把钥匙放在岳母家中。他动起了歪心思,悄悄偷走钥匙顺走了万元财物。警方仔细调查,家属顿时蒙了:贼手竟是冯某。

  市民余兰(化名)在高新区二汽基地有一套房子。因她常年在广东生活,遂将一把钥匙放在母亲家中,用于平时打扫卫生。2月16日,余母准备到其家中打扫卫生,见钥匙不翼而飞,便找来开锁师傅打开房门,发现余兰家中有明显被盗痕迹。经清点,其家中存放的金戒指、金项链、外汇券等价值一万余元的财物被盗。家人连忙报警。

  警方通过调查走访,发现余兰的妹夫冯某有重大作案嫌疑。得知形迹败露,18日,冯某投案自首。经查,冯某今年34岁,在武汉做小餐饮生意。冯某称,2月9日,他给岳母拜年时,无意中得知岳母代为保管姨姐家钥匙。因当时手头缺钱,萌生了偷钱的念头。11日,他悄悄溜进姨姐家中,将财物偷走。

  冯某被抓后,余兰及其家人出具了一份谅解书,向警方求情。但办案民警却非常遗憾地说:情与法之间,我们必须维护法律的尊严,严格依法办事。

  家属求情可否让冯某免于刑罚?湖北长久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国平介绍,本案中,嫌犯冯某虽是受害人的妹夫,但法不容情。因为,这起盗窃案受侵害的客体,不仅仅是余兰本人,而是整个社会管理秩序。因此,冯某难逃法律追究。但冯某主动投案,且取得受害人谅解,根据法律规定,可获得酌情从轻处罚的机会。

  得知是冯某作案,家人都吃了一惊。冯某被抓时,除一条金项链被变卖外,其余物品均已追回。目前,冯某因涉嫌盗窃被刑拘。 (编辑:丁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