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妇联推进家事合议庭建设 创新社会治理体系

22.07.2014  14:39

为建立健全多元化的婚姻家庭纠纷解决机制,以家庭和谐促进促进社会和谐,发挥法院借助社会力量审理家事纠纷案件的专业化水平,发挥妇联组织在处理婚姻家庭纠纷中的独特作用。近日,市妇联副主席孙亘乐带领权益部工作人员一行到新洲区调研家事合议庭建设工作。院党组书记、院长刘敦院,审委会专职委员涂俊才参加了调研。区妇联副主席王志芳陪同了调研。

市妇联副主席孙亘乐指出,建设家事合议庭对于化解家庭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具有重要意义。妇联组织借助社会力量参与“诉调对接”,推进法院实现社会化专业化审理家事案件是提高法院工作效率、创新家事案件审理的重要路径。希望新洲区代表新城区,在全市出台对于新城区具有普遍指导性意义的意见和贯彻措施。

新洲区法院介绍了近年来婚姻家庭案件审理的基本情况和案件特点、主要做法、存在的问题以及对于建立家事合议庭的思考和举措。其中,新城区家事纠纷的问题主要体现在:留守妇女长期遭受家庭“冷暴力”,打工族常年不回家、不承担家庭责任;家庭财产分割处置上存在难度;婚外恋及“小三”的证据难以获取确认等。

刘敦院院长对家事合议庭的建设提出了三点想法:一是探索扩大家事合议庭中“家事”的外延,将大家族矛盾纠纷、领里纠纷的解决囊括在内;二是充分发挥基层妇联干部的作用,在调解时妇联可以聘请当地有威望的人员作为特约调解员参加;三是建立区法院与区妇联的沟通联系工作机制。

调研中,与会座谈人员围绕家事合议庭建设的相关问题展开了充分讨论,并就一些具体事项达成了共识。新洲法院表示,建设家事合议庭有利于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保护,有利于化解矛盾,有利于减轻审判压力,是法院审判改革和妇联工作创新的突破点、结合点,新洲法院将结合本地地区特色,固定家事审判工作人员,逐步在全区铺开,创造性地开展家事合议庭建设工作。

新洲区妇联表示,家事合议庭建设的构想结合了当前妇联维权工作的形势和特点,妇联组织将积极配合法院,协调相关资源,发挥妇联优势,做好婚姻家庭案件社会化、专业化审理的倡导和推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