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妇联主席王春华:演好新角色 适应新常态

23.12.2014  19:54

  随州市妇联主席王春华

时下,“新常态”已成为我国经济、政治和社会生活中一个新用语,成为改革发展新形势下的一个热词。今年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提出正确认识中国经济发展的阶段性特征,以适应“新常态”。如果说,我国经济由高速增长转入中高速增长是合乎规律的经济“新常态”,那么,党员干部在严格约束下干事创业也是回归优良作风的执政“新常态”。如何适应这一新常态,在新常态下有所作为,是对每个党员领导干部政治素质和思想进步的重要考验。妇联干部作为妇女的娘家人,只有更新思想观念,提升自身素质,紧跟形势发展,才能更好演好新角色,适应新常态。

一、新常态,要在思想作风上有新面貌

作风体现在思想观念上,就是要与十八大精神高度一致;体现在行动上,就要做到“清廉为官,事业有为”。妇联干部要把“两为”作为干事创业标准,使思想作风在适应新常态中“靠得住”。具体要处理好“三种关系”。

一要处理好清廉为官与事业有为的关系。适应新常态,党员干部要注重为官有为。然而,随着反腐败斗争和作风建设的深入,出现了一个新的严峻问题,那就是“为官不为”的问题。一些党员干部借口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太严了、紧箍咒太紧了,反腐败力度太大,开始奉行“不求有功,但求无过”思想,抱着“只要不出事,宁愿不做事”、“不求过得硬,只求过得去”态度,把“清廉为官”作为“为官不为”的挡箭牌。为此,中央、省委、市委明确指出,用正确鲜明的用人导向和激励措施使清廉为官、事业有为的干部有为、有位,让混官、庸官、懒官没有市场、难以立足。作为妇女发展事业的领头人,妇联干部一定要摒弃“为官不为”的错误认识,变“为官不为”为“事业有为”,将“清廉为官”与“事业有为”有机统一,用“清廉”促“有为”。

二要处理好务实与务虚的关系。群团部门容易给人务虚的假象,实际上,务虚与务实是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的两个轮子,虚中有实,实中有虚,二者相辅相成,不可分割。要认识到虚是实的基础,务虚是为务实服务的。妇联工作既有实实在在的内容,又有务虚的成分,在实际工作中切不可只务实而不务虚,更不能只务虚而不务实。为民的理念,科学的谋划,清晰的思路,高效的管理以及建立的一系列妇联工作相关制度,都是务虚的内容。而把虚的认识化为行动,把虚的政策落实到实际工作中,落实到妇联工作的方方面面,正是务虚的目地,也是务虚的体现。要继续落实好妇联“三项制度”、妇联干部基层联系点制度、绩效考评制度、干部问责制度、干部周报制度、妇联系统年度责任目标考核机制、定期通报制度等,不断激发妇联干部爱岗敬业、创先争优的激情和热情,切实让虚的思路指导务实的工作,并产生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要处理好上进与浮躁的关系。妇女工作是党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妇联干部是联系党和妇女群众的重要纽带,妇联部门岗位光荣、责任重大。然而,少数妇联干部认为从事妇联工作一无权、二无钱,求人费力不讨好,觉得政治前途渺茫,没有岗位自豪感,开始浮躁倦怠、消极沉闷。为此,妇联组织要主动作为,积极争取,充分运用教育指导、正向激励、关怀帮扶等方式,引导妇联干部摒弃思想杂念,认识到做好妇联工作,促进妇女发展,事关包括我们个体在内的妇女整体事业进步与发展,认识到关心妇女同胞就是关心我们自己,不断激发她们的角色意识、岗位责任和工作自豪感。引导她们正确认识成事在人、事在人为,任何岗位都是成才、成长的平台,妇联干部只要激发内在的谋事动力、干事压力,做到精心谋事、潜心干事、用心成事,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促进妇女发展上,一样可以创造出骄人的业绩。

二、新常态,要在能力素质上有新提升

妇联是妇女干部的摇篮,是培养输送妇女干部的基地。妇联干部只有在摇篮中不断提升自己,使能力素质在适应新常态中“跟得上”,才能适应好组织带领妇女群众在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中发挥“半边天”作用的角色。具体要提高“三种力”。

一要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吹响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执政的号角,妇联干部要实现积极作为,必须不断强化发展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不断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做遵纪守法的模范,做依法办事的坚定支持者、维护者。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治精神融入妇联工作的各领域和全过程,提高依法代表妇女、维护妇女的实际工作能力和工作水平,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解决矛盾问题的能力和水平,推动妇联工作在法治的轨道上创新、改革、发展。

二要提高组织服务群众能力。妇联干部要提高服务经济建设、服务社会建设、服务妇女群众的能力,切实为妇女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解难事。要当好“政策通”、“活字典”,将党的妇女工作方针、政府的各项惠民政策送到妇女群众身边,将思想教育工作润物无声地做到妇女群众心坎上。要将联系和服务广大妇女作为工作生命线,力戒机关作风,创新工作方法,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勇于破解难题,在走家串户、蹲点调研、落实政策中密切与妇女群众的联系,把自己深深地扎根于妇女群众中,充分汲取养分,使妇联组织的“根系”越来越粗壮,越来越有生命力。

三要提高巾帼人格魅力。妇联干部要加强自我修养,树立良好的人格形象。要培养健康的心理、坚强的意志,能够正确对待社会的各种舆论、偏见和误解,认真审视自己的言行,对生活、对工作均做到有气度、有信心、有勇气、有耐力,不急不躁、不卑不亢;要加强身心锻炼,以强健的体魄、充沛的精力、饱满的精神状态投入到工作生活中。同时要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在群众中树立巾帼威望,展现巾帼风采,以自己的人格魅力去赢得组织和群众的认可。

三、新常态,要在工作业绩上有新成效

妇联干部要以鸿忠书记所讲的“三维纲要”为标准,深入把握“市场决定取舍、绿色决定生死、民生决定目的”内涵,主动作为,锐意创新,在有为中争取有位,使工作业绩在适应新常态中“叫得响”。具体要做到“三个实”。

一要在促进妇女成长发展上谋实事。支持妇女按照市场规律、绿色理念参与经济发展。不断完善创业扶持政策,采取创业培训、税费减免、贷款贴息、跟踪指导等措施,支持和帮助妇女成功创业。大力推进第三产业发展,积极扶持家政服务业,为妇女创造新的就业机会和就业岗位。制定引导和推动妇女平等参与决策和管理的政策措施,积极营造支持、鼓励妇女参政议政的良好氛围。落实妇女参与基层民主管理的权利,完善村委会、居委会等基层民主选举制度,为妇女参与基层民主管理创造条件。

二要在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上出实招。以关注妇女民生作为工作要旨,切实做好服务妇女、权益维护工作。大力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及有关妇女儿童工作的政策法规、发展规划、先进典型,并在实践过程中逐步细化、条例化,使男女平等真正贯穿、体现在生活、工作的方方面面,进一步营造男女平等、儿童优先的法制环境和社会环境。加强《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提高广大妇女儿童的法律意识。畅通妇女儿童维权渠道,拓宽妇女儿童维权领域,加强《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的监督和执法力度,严惩侵害妇女儿童权益行为。全力做好服务妇女儿童的农村妇女“两癌”免费检查、留守妇女儿童关爱帮扶等民生实事。

三要在加强妇联组织建设上干实活。以建设服务型基层妇联组织为导向,建好各级“妇女之家”。不断探索妇联组织建制模式,延伸妇女工作手臂,努力实现妇女组织网络的更大覆盖,力争做到“哪里有妇女队伍,哪里就有妇女组织”。创新妇联工作方式,充分了解不同群体、不同层次妇女的思想动态和需求热点,以维护最广大妇女的根本利益、满足根本需求为目标,不断丰富工作载体,改进工作方式,形成工作品牌,增强妇联工作的吸引力、凝聚力和感召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