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妇女遭受家庭暴力维权案——湖北省妇联系统信访维权十大优秀案例之

27.01.2015  18:11

办理单位 黄石市妇联

案件基本情况

      吴某,女,35岁,于1993年与李刚(化名)登记结婚并育二女。婚后,李刚嗜赌成性,经常为琐事对吴某实施家庭暴力。今年10月初,其所在村举办首届旅游文化节,吴某报名参加了村民组织的健身舞节目,因为文化落后,部分村民缺乏对新鲜事物的接受能力,再加上排练的时间是在晚上,吴某的公婆极力反对吴某参加此次活动,为此,发生了口角导致家庭矛盾的发生。
      2010年10月,全身四处淤青的吴某通过黄石市妇联寻求帮助。据了解,吴某与其公婆因跳舞发生争执,次日吴某公爹又因此事与吴某发生口角,吴某被公爹和丈夫的大哥殴打受伤住院治疗。经鉴定吴某受伤程度构成轻微伤。事情发生后,男方的公爹和大哥既不向女方道歉又不愿承担赔偿责任,该纠纷的发生激化了吴女士与丈夫的矛盾,欲与其离婚。

办理过程及结果

      考虑到吴某不是本村人,而且吴某家属及其村的村民对该事件特别气愤。如果该纠纷不能及时有效地得到解决,事态必然会升级为大型群体性案件,后果不堪设想。面对如此紧急的情况,在征得吴某同意后,妇联联系市法律服务中心帮忙解决处理。市法律服务中心在接受吴某委托后,发现吴某手上不仅没有任何证据证实其遭受公爹及大哥殴打的事实,而且对于经常遭受丈夫家庭暴力等证据也一无所有。考虑到时间紧、任务重,妇女法律服务中心迅速指派了两名职业律师要求迅速承办该案,立即开展调查及维稳工作。
      通过承办律师到吴某居住的村委会、辖区派出所等单位的调查以及对其邻居、朋友的走访,调取了大量证实男方嗜赌,长期对女方实施家庭暴力的证明,也取得了吴某被其公爹和男方大哥殴打受伤的证据材料。同时,一方面通过承办律师释法说理,稳住吴某家属情绪,防止事态升级;另一方面,通过及时与村委会、派出所衔接沟通,请求通过多方力量的有效配合,调解解决案件,化解各方矛盾。
      针对该离婚纠纷的起因和双方当事人的心态,妇联确定了调解方案,决定由妇联、承办案件的律师和村委会共同开展调解工作。为此,市妇联权益部王部长与承办律师一同到当地派出所及村委会,反复给当事人做工作,四次与承办律师一起到当地组织调解。通过调解,男方的亲友纷纷劝阻吴某为了孩子,不要离婚,男方亦有改过的表示,希望女方不要离婚。同时通过我们做工作,吴某表示只要男方的大哥愿意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可以考虑和好。最终男方的大哥向女方赔礼道歉,并承担了女方的医疗费,赔偿了女方的误工费、护理费等经济损失,其公婆也承诺不再干涉儿子的家庭生活,男方写下保证书,保证不再殴打女方,双方和好。最后,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当场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案结事了。

办理思路和策略

      1、通过释法说理理顺当事人及其家属情绪,防止矛盾升级;
      2、迅速开展调查取证工作,有效的收集案件证据,便于调解及诉讼工作的顺利开展;
      3、通过与基层组织及司法部门积极配合,整合各部门的力量,立体化地开展调解工作。

工作成效和启示

      这起案件的成功代理,不仅化解了家庭、社会矛盾,维护了社会稳定,促进了社会公平正义,而且还使社区的妇女接受了新的理念,妇女的本位价值得到了提升。同时,还使一些妇女从家丑不可外扬的旧观念中解放出来,使她们在权益受到侵犯时,敢于走出家门,寻求法律帮助。
      通过代理这起妇女维权案件,我们认识到,强化司法部门的干预,并整合各种社会资源,形成妇女维权工作的立体化、网络化格局,不仅加大了维权工作力度,而且还促使社会矛盾在基层就能够更好、更快、更稳、更有效的得到解决。使我们探索出了一条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的新路径,为更好的开展妇女的维权工作指明了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