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政厅积极行动 扎实抓好全省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稳定工作

06.12.2016  22:07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民政部要求,按照省委领导重要指示和批示精神,省民政厅于12月6日上午,在洪山礼堂召开了全省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厅党组书记、厅长彭军对加强全省民政系统服务机构安全管理工作作了部署。会议由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赵显富主持,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叶景丽出席会议,厅机关处室、所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会,各市、州、县(市、区)民政局相关负责同志,以及所属所办所管民政服务机构负责同志、各乡镇(街道)民政办主任在分会场参加了会议。

  会议指出,要深刻认识加强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的艰巨性和紧迫性,民政服务对象特殊,安全管理责任重大。民政服务机构多数服务于困难群体、特殊群体和优抚群体,都是社会高度关注关爱的群体。城乡福利院、军休所、优抚医院、光荣院、民办养老机构的服务对象主要是老年人、残疾人、残疾孤儿和弃婴等,大多行动不便,对突发情况应变能力差、处置能力弱;救助站的服务对象主要是生活无着人员,流动性大,构成复杂,年龄结构跨度大,高危人群比重大、安全防范难度大。民政服务机构类型多样,安全管理任务复杂;部分民政基础设施和条件落后,安全管理存在先天不足;各类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水平参差不齐,安全隐患较多。当前,冬季低温雨雪冰冻等灾害性天气频繁出现,各类安全生产隐患更易被诱发,甚至集中爆发。各地各单位一定要充分认识抓好安全管理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充分认识当前面临的严峻形势,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管理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厅党组高度重视这项工作,专门下发了通知,成立了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会议强调,要认真组织开展民政服务机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把安全生产工作当作天大的事来抓。各地各单位一定要迅速组织开展民政服务机构安全隐患大排查活动,进一步强化风险源头防控,着力整治突出问题,坚决堵塞漏洞、排除隐患,坚决防范安全事故发生。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丢掉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任何一个隐患。对排查中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要见人见事,列出清单,建立台帐,采取“一对一、点对点”的方式,督促服务机构整改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对于一般性安全隐患,要边排查、边报告、边整治,尽快解决;对重大安全隐患,要责令停产停业、挂牌督办、一盯到底;对于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但机构自身确无能力整改的,要会同有关部门提请当地政府协调解决。要落实“四不两直”制度,即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采取自查与抽查结合、明查与暗访结合,确保排查整治工作全覆盖、零容忍、见实效。

  会议要求,要建立健全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主要负责同志要全面抓、负总责,分管负责同志要具体抓、专门盯,其他领导班子成员要在各自分管领域对安全管理工作各负其责,要层层签订责任书,层层传导压力,确保将排查整治工作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具体人员,做到人人身上有担子、个个身上有责任。加强源头治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消防、卫生、服务、档案等规章制度,完善民政服务机构的服务标准和工作流程。要严把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关,对于新申请设立的,严格按照《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规定审查许可条件,对于排查存在安全隐患、到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一律不得通过年度检查。完善安全防控体系。各级民政部门要制定科学合理、操作性强的安全管理应急预案,完善突发事件预警、指挥、处置、救援设施设备和队伍建设,一旦事故发生,做到指挥得当、救援有力,把事故损失降到最低,同时注意做好抚慰、善后以及舆情应对和宣传引导等工作。加强教育宣传培训。要加强民政系统安全管理教育培训,牢固强化干部职工做好安全工作的意识和自觉性,真正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对专业技术性比较强的单位,主要工种必须持证上岗。要指导和督促服务机构加大对服务对象的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其自防自救能力。

  会议传达学习了《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民政服务机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会上,恩施州民政局、英山县民政局和武汉市儿童福利院作了典型发言。(厅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