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警方剑指扒窃犯罪 5天内3名扒手落网

17.03.2016  13:54

  中新网湖北新闻3月17日电 (万新强 夏崇博)“伸手必被抓!”这是大冶市公安局反扒民警对在公交车上作案的扒手的一句警告。3月16日,笔者从该市公安局获悉,从2015年11月至今,该局反扒专班破获了多起扒窃案,抓获了10余名扒窃嫌疑人。今年3月11日至15日5天时间,大冶警方即抓获3名扒手。

  “扒手主要集中在人多的街道上和公交车上,我们提醒广大群众,在人多的公共场所一定要保护好自己的贵重财物,手机钱包等物品应该贴身放,背包等要挎在胸前。如果发现财物被盗,应立刻报警,我们将依法坚决打击犯罪分子。”大冶市公安局反扒民警张胜明说。

  3月11日:扒手原来是个瘾君子

  今年2月25日晚,大冶市民陈某等四人在金湖乘坐3路公交车前往市区吃饭。公交车行至矿业大厦时,陈某猛地发现自己的一部价值千余元的手机不见了。陈某等人急忙下车,赶去附近的东风路派出所报警。

  该所民警通过调取3路车的监控视频,发现陈某的手机是一名中年男子盗走的,并提取了该嫌疑人的相关影像。

  3月8日,该所民警朱辉在查询近期拘留的吸毒人员时,意外发现一名叫曹某的男子和2月25日晚公交车上扒窃手机的嫌疑人十分相似。该所副所长左可明和朱辉立刻前往拘留所对曹某进行审查。

  警方在曹某的随身物品中找到一部手机,正是2月25日晚陈某被盗的那部。原来曹某今年39岁,大冶大箕铺人。案发当晚,曹某盗得手机后,前往罗桥某处吸毒,于当晚被罗桥派出所警方抓获。

  3月11日,在证据面前,曹某低下了头。目前,曹某已被刑事拘留。

  3月14日:慑于压力扒手退赃自首

  3月1日,大冶市民吴女士在大冶新公安局车站乘坐10路车去城区办事,她随身背着一个背包,背包里放着她办事用的不少现金。

  公交车行至图书馆站,吴女士下车。下车后,吴女士潜意识摸了摸背包,这时她惊讶地发现,背包的拉链被拉开,包里的2000元现金不见了!吴女士急忙报警。

  东岳路派出所副所长张炳水、民警潘欠接警后,立刻展开调查,将吴女士从上车到下车期间的公交车监控视频反复查看。大冶市公安局反扒民警张胜明获悉案情后,立刻赶往派出所协助调查。

  张胜明是一名拥有多年反扒经验的警察,根据监控视频里的信息,他经过分析甄别,迅速锁定了一名可疑男子石某。

  石某今年42岁,大冶大箕铺人,无业游民,有犯罪前科,曾在2010年9月因扒窃被黄石警方逮捕。

  随后,通过进一步调查,警方掌握了石某作案的充分证据。

  3月14日,石某迫于警方压力投案自首。据石某交代,最近因家里生活困难,自己又患病了,急需用钱,恰巧3月1日在公交车上看见吴女士的背包背在身后,车上人很拥挤,这才铤而走险做出了违法事。

  目前,2000元钱已由警方退还给吴女士。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中。

  3月15日:扒手外地作案家乡落网

  3月10日,咸宁市通山县警方来到大冶市公安局,向大冶警方通告了一起案情。嫌疑人名叫曹某,32岁,大冶大箕铺人。

  原来在今年的2月12日,通山县的2路公交车上,乘客发现了一名正在扒窃的男子后,立刻上前抓住该男子,但该男子不断挣脱欲逃跑。当时,一名男乘客揪住该男子不放,该男子狗急跳墙,竟掏出一把匕首将该男乘客的手划伤,随后逃脱。

  通山县警方通过调查,确定了此案系曹某所为。

  得知案情后,大冶警方立刻展开调查,并发现曹某在2014年时,曾在阳新前往大冶的巴士上扒窃过2000元钱被抓获,有犯罪前科。

  3月15日,大箕铺镇派出所警方将曹某传唤至派出所,将其控制住。

  当天下午,大冶警方将曹某移交给咸宁警方。(完) (编辑:裴春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