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殷祖一古建老板超生1胎被罚款21万元

28.07.2014  10:08

  中新网湖北新闻7月28日电 (卢正利)日前,大冶市殷祖镇根据《湖北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向违法超生的富人刘某、余某夫妇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21万元。这是该镇社会抚养费征收数额最大的案件,在当地起到了较大的震慑作用。

  刘某、余某夫妇系殷祖镇北山村村民,于2011年3月结婚,次年生育第一胎男孩。之后又于2014年生一女孩,违反了《湖北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

  今年5月份,殷祖镇计划生育办公室接到群众对刘某、余某夫妇违法超生的举报后,指派工作人员上门调查取证,发现刘某长期在外从事古建筑业,年收入在7万元以上,除在村里建有一栋三层的楼房外,大冶城区亦有住房,家庭生活富裕。于是,该镇根据《湖北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一条和《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三条之规定,按照刘某年纯收入7万元的三倍计算,对刘某、余某夫妇征收社会抚养费21万元。

  刚开始,刘某、余某夫妇对于违反计划生育法一事予以了承认,但对于殷祖镇要向他们夫妇征收21万元的社会抚养费表示不理解。经镇干部多次耐心的教导解释后,该夫妇最终认同并接受了处罚。

  “殷祖绝不会让富人成为超生的‘特殊公民’。”针对当前农村富裕后,违法超生对象越来越多的现象,殷祖镇计划生育办公室主任向辉勇表示,富人超生有违社会公平,对造成恶劣影响的,要公开曝光,严肃处罚。 (编辑:裴春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