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着力构建地名普查考核机制 确保普查工作常抓不懈
为进一步落实全省地名普查工作目标责任制,加快地名普查工作进度,强化干部“能力席位”意识,湖北省紧紧围绕年度地名普查“442”目标任务,科学制定考核指标,创新监控督促方式,着力构建科学精准、常抓不懈的地名普查考核机制,为打好2016年的普查攻坚战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地名普查考核工作分为对各市州和对各县(市、区)地名普查考核两个层次,对各市州的考核包括目标责任、监理实施、地名标准化、数据库建设、检查验收、普查档案、普查成果转化7个考核要素共31项考核指标,对各县(市、区)的考核包括组织管理、地名调查、地名标准化、数据库建设、成果表、检查验收、普查档案、普查成果转化8个考核要素共32项考核指标。省地名普查办包保督导小组每季度分片对全省各包保区域地名普查工作进行考核、通报,年终进行单项重点考核评估。考核结果采用“考一联三”的形式,与民政重点工作综合考评挂钩,与次年补助资金分配挂钩,与给当地政府的情况通报挂钩。
地名普查是一项国务院部署的事关民生的基本国情调查任务,工作涉及面广、目标任务重、普查压力大,省地名普查办紧扣关键的人、关键的环节、关键的问题这一主体,坚持将考核工作作为确保地名普查优质高效的关键举措;坚持将考核工作作为推进地名普查履职尽责的关键举措;坚持将考核工作“科学有效、注重实绩”作为确保考核公正的关键举措;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民主公开”的原则,将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季度与年度考核相结合、自查与抽查相结合、上级检查与第三方检查相结合,充分发挥季度考核的导向和基础作用,使考核结果更加客观,真正体现出考核的激励约束作用。通过构建科学有效的地名普查考核机制,进一步强化岗位责任,做到事有专人、人有明责、责有人担,以治庸提能、治懒提效、治散提神、治软提劲的硬举措,打造效能机关、“两为”干部队伍,确保我省地名普查工作的顺利推进。(省地名普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