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首次在三甲医院试点开展职称自主评审

18.04.2018  14:17

  4月18日,记者从湖北省人社厅获悉,省职改办在省妇幼保健院、省中医院、省肿瘤医院、鄂东医疗集团、襄阳市中心医院、宜昌市中心医院、十堰市太和医院、十堰市人民医院等8家医疗单位试点开展职称自主评审工作。这是我省首次在三甲医院试点开展职称自主评审。

  探索医疗卫生人才分类评价。本次试点工作首次探索分类评价,将卫生系列分为临床型和科研型。自主评审范围为本单位在卫生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医、药、护、技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从事医学研究的专业技术人员。对主要从事临床工作的人才,重点考察其临床医疗医技水平、实践操作能力和工作业绩;对主要从事科研工作的人才,重点考察其创新能力业绩,突出创新成果的转化应用能力。

  探索评价标准更贴近临床一线。在医疗单位试点开展职称自主评审,用人单位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探索临床评价和科研评价的新模式;用人单位可根据本单位实际,制定不低于省级标准的单位评价标准,合理设置量化评价要素及量化评分标准。评价更加注重临床实践、医疗安全以及动手能力,强化临床导向。

  探索评价方式更灵活多样。在医疗单位试点开展职称自主评审,可以探索更加灵活多样的评价方式。可以引入国际上更加先进的评价体系,对临床医师进行更加准确的评价,也可以引入社会评价。且评审不限时间、不限评次,由单位自主掌握,方式更加灵活多样。

  探索评价过程更公平公正。在医疗单位试点开展职称自主评审,职工的关注度更高,参与度更广,社会监督也更大。要求用人单位的职称政策更加透明,评审程序更加规范,监督体系更加完备,评审结果更加公正。

  探索评价结果更符合单位需要。在医疗单位试点开展职称自主评审,促进医疗单位岗位管理更加符合医院发展的实际,空缺岗位数更多用于临床一线,岗位管理更加规范、合理,运转更加高效。(华纯皓、杨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