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土地督察武汉局创建文明单位工作纪实

18.05.2015  10:44

  

  继2013年荣获中共湖北省委省直机关工作委员会授予的“2011~2012年度省直机关‘最佳文明单位’”和中共武汉市委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工作委员会、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理委员会授予2011~2012年度“文明单位”荣誉称号后,国家土地督察武汉局再次获由中共武汉市委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工作委员会、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理委员会授予2013~2014年度“文明单位”荣誉称号。同时,获由中共武汉市委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工作委员会、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理委员会授予武汉市创建文明城市“良好单位”。     

  “文明单位”是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中成绩突出,效益显著,管理先进,服务优良,内外和谐,积极创新,履行社会责任,经过自愿申报,群众满意,社会认可并经有关主管部门考核、评选,由地方党委和政府或上级党政机关批准命名的先进单位,是基层单位四个文明建设综合性成果的最高荣誉。沐浴“文明阳光”,创建“精神家园”。多年来,国家土地督察武汉局扎实推进精神文明建设。 

  抓“三项机制”  构筑创建保障 

  在荣获2011~2012年度区级和省级文明单位后,致力于坚持并完善文明创建长效机制建设,注重文明创建工作的长效化、制度化、精细化。 

   强化领导专班机制。 继续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将文明创建与业务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时,将局办公室作为创建工作的日常工作机构,形成局长负总责,专班具体抓,全局上下齐抓共创的格局,有力推进了文明创建工作的开展。 

   强化责任落实机制。 为促进文明创建责任落实,以“总纲领”明确责任内容,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全局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计划和方案,明确了创建工作的指导思想、创建目标、工作措施和保障机制,将文明创建活动列入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的责任体制。以“总动员”倡导责任担当。每年年初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和创建动员大会,倡导文明创建人人有责,全局干部自觉成为创建主体,严格履行文明规范。以“建制度”监督责任落实。建立健全定期专题会制度和督办制度等,每季度初结合单位实际工作,制定文明创建内容安排表;季度末,对未按期完成事项及时发出督办单,确保创建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年末对创建工作进行总结和考评。 

   强化平台载体机制。 通过宣传栏、内网平台、局务会、支部会等,及时传达文明创建的重要精神,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使全局干部深刻领会文明创建的新要求和新部署,把全局思想和行动统一起来。建立健全各类创建活动的评选机制,建立了“敢于碰硬奖”和“督察发现奖”评选制度,鼓励干部发扬敢于碰硬的精神,勇于发现、善于发现重大土地违法违规问题。坚持开展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党员评选、先进处室和先进个人评选等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局机关2009年度至2012年度连续四年获得国土资源部“执行力好班子”光荣称号,2014年被国土资源部评为2013年度考核先进单位。多名干部职工受到部嘉奖和优秀的表彰。健全文体活动组织开展机制,根据督察工作特点,每年都制定文化体育活动计划,组建了羽毛球、乒乓球、摄影等兴趣小组,适时开展羽毛球比赛、登山踏青、赏梅等业余文化活动。各种文体活动不断丰富了干部职工的精神生活,营造了良好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建立和谐大家庭、幸福集体户。 

  抓“三大核心” 突出创建成果 

  紧紧围绕“保红线、保发展、保权益”的“三大核心”,在土地督察工作中忠实履职、主动作为、敢于碰硬、探索创新,取得了显著成效。 

   创新督察方式  严格督察保红线。 依托在线土地督察系统,提升督察效能,强化对政府行为的规范。全面应用在线土地督察系统二、三期建设成果,整合了督察区域湖北、湖南和贵州三省(以下简称“三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度计划等数据库,升级了土地审核督察信息子系统,研发了在线举报、信息甄别等子系统,构建了“天上看、地上查、网上管”的立体督察模式。在2013、2014年例行督察中,完成了三省11个市(州)例行督察驻点督察,同时开展了审核督察、产业过剩用地情况等专项督察,督促违法用地及时整改,有效维护了督察区域良好的土地利用与管理秩序,为坚守耕地红线作出了努力。探索督察巡视和公开督察方式,直击重大典型土地违法违规案件。在工业园区等建设热点地区,开展了督察巡视,以点带面促进地方土地管理秩序好转。对一批重大典型案件实地核查,督促整改,并坚持扭住不放,一抓到底。三省土地违法问题比例逐年下降,土地督察的灵活性和威慑力进一步放大。 

   坚持四导理念,共同责任保发展。 组织开展了督察区域三省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土地问题、被征地农民社保政策落实情况、促进批而未用等土地利用等调研工作,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发现问题并分析原因,提出对策建议,引导科学用地管地。坚持利用各种督察、调研的机会,在督察区域三省36个市(州)开展了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宣讲工作,及时向地方各级政府领导宣讲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指导各地依法节约用地。注重了解各地土地管理工作情况,结合督察工作,开展了城乡一体化增减挂钩、农村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调研,发现土地利用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对策,疏导现实需要与法规政策之间的矛盾冲突。对于依然不顾法律法规和政策的限制、执意违法用地的,扭住不放,严格督导,一抓到底,让违法者付出代价。 

   关注焦点问题  贴近群众保权益。 畅通三省群众对土地违法违规问题举报渠道,建立了网上举报平台,并出台了《关于加强信访举报和在线举报事项管理的意见》,加强了在线举报、信访举报事项的规范管理。2013年共收到群众举报事项424件,同比增长36.3%。对国务院领导、国家土地总督察、副总督察批示群众信访问题,迅速成立联合调查组,赶赴现场了解情况,督促地方政府对有关违法违规问题整改到位。扎实开展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专项督察,督促三省共排查出违规征占土地、拖欠征地补偿款等问题556件,通过督促整改,三省共落实征地补偿安置费总金额3.82亿元,补交社会保障费用总金额3573.87万元;废止与现行政策不一致的文件14件,修订11件。对违法占地、征地补偿偏低等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典型问题进行了跟踪督办,对湖北省鄂州市突出问题督促限期整改。 

  抓“四个重点” 突出创建特色 

  坚持以文明促工作效率,以文明促服务质量,以文明促整体素质,打造学习型机关、服务型机关、廉洁型机关,真正把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落到实处,促进土地督察事业的发展。 

   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强化队伍建设。 在“牢记两个务必,切实转变作风”学习讨论活动的基础上,全局干部积极投身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共同学习,认真撰写心得体会、组织主题发言、召开民主生活会,齐谈心、敞建言、共提高,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反对“四风”,达到了“洗洗澡”和“治治病”的效果。 

   深入开展“学习年”活动,打造机关文化。 2013年,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将学习教育贯穿始终,坚持做到学习覆盖全员化、学习方式扁平化、学习平台多元化,累计学习时间22天,学习交流197人次,推动群众路线“内化于心、外化于行”。2014年,又以提高干部队伍素质为目标,狠抓政策理论、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开展了“学习年”活动。详细制定2014年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和全局理论学习计划,重点学习中央和部党组的重要会议精神及领导讲话精神,提高全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以集中学和自学相结合、学与议相结合的方式,组织了学习姜大明总督察和张德林副总副督察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专题学习。开展了审核督察集中核查前的业务培训和相关基础知识学习汇报活动、例行督察业务培训、例行督察业务交流讲评会等,着力提高干部的业务素质、职业精神和文字水平,适应新形势下土地督察干部的岗位职责。开展包括集中观看影片《焦裕禄》、在督察驻地建临时党支部开展“学习三线精神、锤炼督察作风”的党建主题活动、赴大悟开展革命传统教育活动、“诗歌的欣赏与写作”主题讲座等丰富多彩的学习活动。在全局掀起主动学、深入学的热潮,营造崇尚知识、热爱学习的浓厚氛围。通过学习,着力提高督察干部的党性修养和思想政治素质,提升总揽全局、统筹协调和改革创新的能力,为贯彻落实中央和部党组重大决策部署、全面完成重点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理论指导和政治思想保证。 

   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倡导廉洁从政。 首先抓作风建设,强化廉政文化。通过组织观看教育影片、参观红色革命教育基地等党史、历史、人物、文化和修养多元化的教育活动,促使大家坚定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历史观,明确历史责任使命。严明党的各项纪律,对违反规定的坚决予以公开批评,对严重违纪的给予相应纪律处分,打造不敢腐、不愿腐、不能腐的氛围和环境。倡导在督察中继续发扬“敢于碰硬,不怕得罪人”和廉洁从政的工作作风。其次抓责任落实,强化廉政监督。制定切实可行、内容具体细化的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实施意见,以“点名到人”的形式明确职责,确保压力层层传导,责任层层落实。强化纪检监督责任,在目前尚无专职纪检干部的情况下,确定由机关党委纪检委员在纪检组长领导下开展廉政监督,及时反映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强化领导班子建设,加强个人约束,坚持民主集中制,避免“一言堂”,积极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再次抓制度完善,强化廉政约束。把督察机构的主要权力放进制度的笼子里,包括人事权、财务权、财产调配使用权和督察权。通过完善党组议事制度,应用在线土地督察系统平台等,加强权力运行控制,坚持公开、透明、民主。完善源头防控和风险排查机制。加强源头防控,坚持廉政谈话、纪检组长约谈等制度;梳理制度漏洞,完善督察发现、审核、纠正“三权分离”等制度,避免重要业务个人说了算的现象;加强梳理、排查重点岗位、重点环节等“风险点”,坚持对“一把手”、派驻人员、专项工作等岗位风险的“三个监督”制度,坚持廉政回访制度和督察廉政巡视制度。 

   强化人文关怀和综合治理,创建和谐大家庭。 鉴于局机关干部职工大多数为外地在汉工作人员,且督察工作出差频率高、强度较大的情况,一直致力于注重人文关怀,营造“和谐大家庭、幸福集体户”的工作生活氛围。对新“添丁”的青年干部家庭,机关工会、妇工委组织上门慰问;对新婚燕尔的青年干部,送上一份美好的祝福。为了免除督察干部的后顾之忧,局领导积极沟通协商,解决了诸多后勤保障问题。成立了卫生委员会,定期检查,保持环境卫生,做到院区、楼内、室内整洁,对整洁的办公室挂流动红旗以示鼓励,使机关院内绿树成荫、环境宜人,办公大楼干净整洁、光彩照人。成立了伙食委员会对单位食堂卫生进行监督管理,确保用餐环境干净卫生,饮食菜品健康无菌。对安防工作尤为重视,成立安全委员会,定期召开安全会议,对重点部位、重点时段都进行安全检查,对院内、楼内进行24小时监控,做到万无一失。同时对办公区域管理、车辆人员进出大院、工作人员着装等等都作出了具体规定。遵照省关于节能减排的要求,对用电、用水情况进行逐项摸底登记,向各处室提出节电、节水要求。 

  营造“一种氛围”全力支持和参与文明创建 

  积极响应湖北省文明委和武汉市文明委向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发出的“支持和参与武汉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倡议,组织开展了系列活动:组织局机关干部职工深入共建社区,发放“24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国梦的具体内涵等宣传单,提高市民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知晓率、支持率、参与率、满意率,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贡献力量;在局机关一楼橱窗增设“传递文明”专栏,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字”基本内容和中国梦的具体内涵及武汉市民共约等进行刊载,营造浓厚氛围。组织局机关干部参加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向武汉市市民宣传普及文明礼仪知识及城市管理相关规定,增强公民文明交通意识,引导行人遵守交通法规。并以主人翁的姿态积极参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身体力行,以身作则,自觉践行机动车礼让斑马线,行人、非机动车过街遵守信号等文明交通行为,摒弃机动车随意变更车道、不系安全带、行人过街跨越隔离设施等交通陋习,坚决抵制酒后驾驶、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闯红灯等危险驾驶行为,不断强化交通安全意识、交通法制意识和交通文明意识,做到安全出行,文明礼让,塑造武汉市民良好形象,创造武汉交通安全环境。 

  百尺竿头,更进一步。国家土地督察武汉局将继续坚持一手抓土地督察业务发展,一手抓文明建设,以“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促进全局各项工作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为国家土地督察事业创新发展而不懈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