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政厅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治宣传日活动

08.12.2015  09:58

 

 

2015年12月4日是我国第二个国家宪法日,也是第十五个全国法治宣传日。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我省“六五”普法规划和法治民政建设实施意见,省民政厅开展了系列法治宣传活动。一是营造氛围,大力开展“法律进单位”主题宣传活动”。我厅印发了《关于在全省民政系统深入开展2015年“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治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围绕“弘扬宪法精神,‘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推进创新务实现代民政建设”主题,对全省民政系统今年开展“12.4”法治宣传日系列活动作出了安排部署。厅机关通过在办公大楼张贴法治宣传挂画、一楼电子屏播放法治宣传标语等方式,营造了浓厚的法治宣传氛围。二是丰富形式,积极采取灵活多样方式宣传。在湖北民政官方微博上发布了法治宣传微博信息,向厅机关广大干部职工发送了普法短信,向厅机关各处室和直属单位发放了《宪法与我宣传册》、《湖北省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干部学习读本》等法治宣传资料。下一步,我厅还将先后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全省2015年无纸化学法用法统一考试、参加“湖北普法”微信、微博开展的宪法知识有奖答题等活动,增强民政法治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为创新务实现代民政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省民政厅政策法规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