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国土资源局2017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一、扎实开展法治学习宣传教育活动
(一)制定法治国土建设规划。一是印发《全市国土资源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2017年全市国土资源系统法治工作要点》,明确五年规划和年度工作目标任务。
(二)开展局党组中心组(扩大)学习法治讲座,提升“关键少数”的法治意识。5月12日,讲座采取视频会议形式进行,邀请了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三峡大学客座教授闵珍斌结合行政诉讼案件,针对集体土地行政征收补偿程序进行授课。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局属单位中层以上干部在主会场参会,各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设分会场,全市共有1000余人参加培训学习。
(三)大力开展学法用法学习培训。共组织各级培训10余次,培训人数达500余人。一是在年初制定年度法制学习计划时,将宪法、民法总则、党内法规、国土资源领域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新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列入法制学习内容,结合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各支部主题党日学习,按月分主题进行法制学习。二是新增部分学法内容。今年我局在加大宪法及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学习的同时,还新增了《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网络安全法》《国土资源行政应诉规定》等学习内容,要求全年学法时间不少于40学时。同时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完成年度网上学法用法学习考试,并将学习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内容。三是组织人员外出培训。今年4月和9月,局分别选派2名工作人员外出参加部、省组织的行政复议及行政应诉培训,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的行政复议及应诉工作水平。四是举办业务知识培训。11月29日至12月2日,市局举办全市国土资源政策法规与执法监察业务培训,聘请国土资源部执法监察局、市政府法制办、市普法办、市局聘请法律顾问针对土地违法案件查处、土地行政管理中的法律实务问题、国土资源行政处罚法律问题、国家工作人员如何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实务等问题进行专题授课,各县市区分管政策法规、执法监察的领导,具体从事政策法规与执法监察的工作人员210人参加培训。培训结束后,还对新进的130名工作人员组织进行了考试。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基层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法律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培训收到了预期效果。宜都市举办了两期村级干部培训班,安排土地征收、国土整治、农村宅基地等5个专题进行培训,参训人数207人。同时,宜都市还通过“国土讲堂”,对干部职工进行集中授课培训测试,共举办5期,进行测试2次,学习达到预期目的。五是组织参加国土资源部举办的公益诉讼专题学习大讲堂学习,邀请市、县市区人民检察院负责公益诉讼的副检察长或负责人参加学习,全市检察系统参加学习人数33人,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参加学习人数485人,提高全市国土资源系统依法履责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工作责任心。
(四)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今年结合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12.4国家宪法日等时间节点,开展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据不完全统计,全市各级共组织法治宣传活动30余次,制作法制宣传袋2300多个,订购宣传资料2700余份,印发宣传资料4200余份,制作标语90多条,制作展板25块。市局在局门户网站、电子显示屏等新媒体上宣传公共文化服务法、网络安全法、国土资源行政应诉规定、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大力推进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的决定、《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执法监察工作的意见》政策解读等法律法规、人大决定和相关新政策规定,提高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宜都市在56台公交车上、短途巴士车上投资电视广告宣传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远安县、兴山县还通过发送短信宣传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发送短信1300余条。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编制法制文艺节目宣传国土资源法律法规。远安县在县广播电视台滚动播放全国土地日宣传标语。秭归县局明确5名“七五”普法宣讲员和16名法治宣传志愿者,深入开展“七五”普法工作。通过不同形式的法治宣传,收到较好的社会效果。
(五)法治文化示范点创建工作有声有色。选取枝江市国土资源局、市国土资源局伍家分局作为我市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制定创建工作方案和组织申报资料,市局审查后上报市普法办审核,枝江市国土资源局被省厅定为法治文件建设示范点,市国土资源局伍家分局被市普法办命名为全市第三批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
(六)积极推动法治宣传基层行活动。结合对口帮扶的时机,在贫困村开展十九大会议精神宣讲和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宣传活动,使十九大会议精神和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知识深入人心。坚持开展“送法工程”,送法到田间地头。将各级政府领导、乡镇干部、相关单位领导、用地用矿大户、城乡结合部村民、作为主要宣传对象,征订国土资源报刊杂志,赠送国土法律法规书籍和宣传资料,与市法学会、群艺馆等单位合作,将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地灾防治知识通过演艺形式带到乡间地头。
二、加强制度建设
(一)制定出台国土资源管理相关制度规定。修订《宜昌市国土资源局工作规则》,印发《宜昌市国土资源局政务督查办法》等相关文件,进一步规范机关各项工作、督促各项工作的落实;印发《宜昌市闲置土地信用黑名单管理办法》,进一步推进土地利用管理工作;印发《服务宜昌自贸区建设的用地管理办法》,为宜昌自贸区建设在用地方面提供坚强有力的保障。
(二)建立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转发《湖北省国土资源系统实施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办法》,落实各级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印发《关于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方案》,明确各单位的普法责任。
(三)完善依法决策制度。严格执行和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 一是实行清单管理。“三重一大”事项一经局党组批准,严格按清单实施,未列入清单的,一律不上党组会。二是规范决策程序。列入清单的“三重一大”事项,提前做好听证、论证、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等基础工作,上党组前必须经局会审会集体研究并提出明确意见。三是提高议题质量。涉及重大事项决策、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重要人事安排,分别由局办公室、法规科、人事科审查并提出明确意见,再行上报批准上会。四是严格督办落实。对局党组决定实施的“三重一大”事项,由局办公室督促主办科室尽快落实并进行通报。我市的枝江市被省厅列入开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单位,试点各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四)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常年聘请了1名签约法律顾问和3名律师,为我局重大事项决策、行政复议提供法律咨询,对重大政策和重要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参与诉讼(仲裁)活动和处理各类纠纷,进一步规避和防范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中的法律风险。
三、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
(一)依法进行合法性审查及规范性文件清理。清理完成以市政府办公室公布的由我局实施的市级规范性文件25个,以市国土资源局制发的规范性文件或以领导小组名义制发的规范性文件27个,我局提出建议废止的规范性文件15个,建议失效的规范性文件2个,建议修改后适用的规范性文件4个,建议重新起草的规范性文件1个,提出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30个。同时,还对相关单位起草的规范性文件提出修改意见37件。
(二)“放管服”改革工作稳步推进。经清理,涉及我局实施的共有19项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已按要求完成所有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的清理工作,已编制完成审查细则、服务指南,并在网上全部确认和认领。截止到11月30日,所有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部进入市政务服务平台办理。据统计,到目前为止,通过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申报建设项目用地预审245件,办结177件。
(三)全力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目前,我局的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监督检查、矿山储量年报监督检查等事项已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范围。一是开展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监督检查。矿业权人勘查开采公示信息主要核查采矿权公示信息的真实性、采矿权开采现状、采矿权依法开采和履行恢复治理、土地复垦义务等内容。抽查名单确定方式分为省厅随机抽查和本级专项抽查。本级专项抽查采取摇号方式在本级公示清单中按不低于5%比例抽取,我局采用随机摇号方式抽取5个市级发证采矿权,1个省厅随机抽取的市级发证采矿权、1个列入异常名录必查的市级发证采矿权,共计7个市级发证采矿权作为采矿权开采信息公示实地核查对象。经过实地核查,有3家采矿权人未按照开发利用方案设计开采,3家未按要求埋设界桩,1家未按要求设立标识牌。实地核查结果已录入国土资源部“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二是对矿山储量年报进行随机抽查。主要是从矿山储量年报编制情况、开采现状实测情况、矿山储量年报与开采现状的一致性情况、矿山地质测量机构的建立及矿山地质测量专业技术人员的配备情况、矿山储量台账的建立及更新情况、矿山技术档案资料管理及归档情况以及矿山开发利用“三率”指标的执行情况等七个方面进行核查。按照相关要求,对矿山储量年报的监督检查每年组织1次,市(州)对辖区内矿山储量年报实地抽查率不低于30%。共选取37家矿山实地核查,从核查的结果来看,储量年报总体情况较好,储量年报显示的开采情况与实地开采情况基本一致,反映了矿山当年的开采情况和储量变动情况。但还存在台账不规范、台账更新不及时,档案管理有待加强的问题。核查总结报告和情况说明已在局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
四、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一)严格执法人员持证上岗。组织市城区104名在编在岗人员参加了统一的行政执法考试,合格102名,合格率98%。对全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人员进行培训,新进的130名执法监察工作人员参加培训考试,考试合格者报省厅颁发国土资源执法监察证。
(二)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全面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谁产生、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各科室、单位提供本单位应当主动公开的重大政务信息,由各科室、单位报经分管领导审批后交局信息中心在局门户网站统一发布。依申请公开的信息,依法按程序办理。
(三)规范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积极应对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得到部、省厅充分肯定,获国土资源部“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成绩突出单位”荣誉称号。
(四)注重对执法履职到位的思考。近年来,全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共收到各级人民检察院发出的检察建议书9件,公益诉讼3件。我局一方面及时同检察机关进行反复沟通,力争取得检察机关理解,部分地方还同时争取党委政府领导支持,及时查缺补漏,及时推动履职到位;另一方面积积极作为、切实履职,函请地方政府组织力量,对违法建构筑物实施联合强制拆除,并建议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失职责任,同时,及时向检察机关反馈情况,有效化解了履职不到位带来的问责风险,同时也避免进行行政公益诉讼的实质程序。
五、规范权力运行与监督
(一)建立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机制。凡是涉及重大事项决策、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重要人事安排,分别由局办公室、法规科、人事科审查并提出明确意见,再行上报批准上会。
(二)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各地在征收农民集体土地时,由实施征收主体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经评估确认存在社会稳定风险的建设用地项目,政府承诺制定应急预案并妥善解决,防止社会不稳定事件的发生。
(三)“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有序推进。按照市审改办的要求,已全面完成行政许可清理和公共服务项目清理,正在进一步改进审批流程,简化办理程序,方便群众办事。全面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根据市审改办的要求,目前我局已将年度矿业权人勘查开采公示信息抽查、矿山储量年报核查列入随机抽查事项。
(四)全面落实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收费清单制度,严格按清单办理各项审批和公共服务工作。(宜昌市政府法制办 宜昌市国土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