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国土局2017年度法治建设报告

15.01.2018  09:50

一、工作情况

(一)落实主体责任。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调整市国土资源局法治国土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法制科。建立了领导小组例会、督办等制度。二是落实主体责任。组织学习《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职责规定》,将法治国土建设目标任务纳入各单位年度目标责任书。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法制科关于半年法治国土建设工作汇报,研究出台《黄石市国土资源系统法治国土建设五年规划(2016-2017年)》《黄石市国土资源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17年)》。印发《关于分解落实全系统2017年度法治国土建设任务的通知》,将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单位。三是加强调查研究。针对当前基层监管执法难等问题,局党组成员领题开展了公益诉讼、执法监察、国土所建设、行政处罚执行改革等专题调研,并向省厅提交了调研成果。

(二)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一是开展岗位教育。制定《市国土资源局干部年度培训计划》,组织全系统干部参加了党章党规、宪法、民法总则、公益诉讼、土地督察、不动产登记、地质灾害防治等培训班,培训人员200多人次,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能力素质。二是开展学习讨论。制定《市国土资源局党组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开展了“学习半月谈”活动,将编印的2000本《国土资源政策文件汇编》《不动产登记政策文件汇编》分发给全系统干部学习,并在局内网开辟了专栏交流学习成果。三是开展普法宣传。利用4·22地球日、6·25土地日、12·4宪法日、全国地矿科普大会等活动,印发了《关于开展地矿科普“六进”活动的通知》《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开展化石科普法规进二中校园活动,将2000本《黄石地质遗迹科普画册》分发给全国地矿科普大会代表和领导,普及宣传地矿科普法律知识。   

(三)规范集体决策和行政执法。一是建立合法性审查机制。修改印发《黄石市国土资源局“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事项清单(试行)》,将28项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事项纳入党组集体决策范围;印发《中共黄石市国土资源局党组关于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通知》,明确法制部门归口负责重大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工作,凡局务会研究重要事项必须参加。二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投资130多万元建成移动执法快速反应平台,为基层执法人员配备了执法记录仪和平板单兵设备,将执法终端延伸到基层国土所,确保了公开透明执法。组织专班对各县(市)区国土部门案卷进行评查,集中抽查案卷20件,合格率100%,对证据来源材料缺失等问题进行了书面通报,并限期整改。三是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开展露天采石场关停整治专项行动,全市关停露天采石场131家,停产整顿110家,数量控制在20家左右,压减率90%。开展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全市检查违法图斑135宗,结案134宗,结案率99.25%。开展矿山“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依法制止违法行为21起,取缔非法采矿点12处,立案查处8起。建立了国土、安监、公安联合执法和案件移送机制,出具土地涉嫌犯罪耕地破坏鉴定书9宗,市政府对矿产“卫片”问题突出的阳新县政府进行了约谈,我局对土地违法问题突出的还地桥镇政府进行了约谈,促进了国土资源管理秩序好转。

(四)深化“放管服”改革。一是清理规范性文件。组织专班清理规范性文件14个,确保了文件合法性和实用性。清理取消行政审批和收费项目文件,更新公布了市国土部门行政审批清单和收费清单。二是优化服务监管。出台《改进和优化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实施办法》《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模式改革试点实施意见》,简化了用地预审、采矿权审批报件材料,建立了企业投资项目用地“快批、快供、快证”机制,提高了服务效率。出台《市国土资源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将矿山年检、储量检测等监管事项纳入“双随机一公开”范围,组织执法人员抽查矿山30多家,发现和督促整改问题27个,纳入异常名录6家,提高了监管效能。推进矿业权年检改革试点,通过主动公开相关信息,随机抽取年度信息实地核查,限制或禁止黑名单企业参加国土资源领域活动,建立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和矿业权人信用分级监管制度,提高了核查效能。制定公布了政府信息公开清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流程、依申请公开答复文书格式规范,主动公开权责清单、规划计划、执法案件、实施征地、土地出让、采矿权审批等各类信息3000余条,确保了依法行政公开透明。三是深化不动产登记制度改革,创建法治惠民品牌。针对过去场地狭小、人手少导致“一号难求”问题,我局改善了不动产登记中心服务环境,争取市政府批准将市房产局测绘中心、交易中心、档案中心划归不动产登记中心,办事窗口由6个增加至36个,增设“企业直通车”窗口,设立午间便民岗、预约上门服务、邮递送证上门、容缺受理、一窗受理集成服务、互联网+服务平台等便民措施,一般类登记项目审批事项缩短至7天内,异议、查封、注销登记立等可取,做到了申请登记不受限、凡有申请必受理,日均受理量由过去150余件提升至1200余件。争取市政府出台《关于妥善解决市城区房屋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意见》,解决了银湖月色、磁湖东城等10多个小区2万余户居民十余年不能办理不动产证的难题。

(五)依法办理复议和应诉。一是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全年部门预算安排律师服务费8万元,通过遴选选定湖北申远律师事务所为我局法律顾问单位,由其指派资深律师负责对我局涉法问题提供法律咨询,参与审查、修改、起草各种涉法文书,提供行政诉讼、复议等法律服务,帮助解决日常工作中遇到的重大法律疑难问题,防范、化解法律风险。二是落实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依法承办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民事诉讼、仲裁案件17件,局长、分管副局长等行政首长参加行政诉讼案件出庭率达到50%。三是清理土地出让合同。组织清理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项目25宗,通过民事诉讼、仲裁等途径正在追缴合同欠缴土地出让金和违约金6宗,防范履职风险,确保国有土地资产不流失。(黄石市政府法制办 黄石市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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