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全省重点工程、工业园区、非公企业示范劳动竞赛活动的通知

08.07.2016  03:25

鄂劳竞发〔2016〕2号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各大型企事业,省直各产业(厅、局、总公司)劳动竞赛组织机构:

根据《湖北省劳动竞赛委员会2016—2020年劳动竞赛规划》和《湖北省2016年劳动竞赛工作计划》安排,为进一步组织开展好全省劳动竞赛活动,引导全省广大职工为实现“十三五”目标建功立业,省劳动竞赛委员会决定,2016年在全省组织开展重点工程、工业园区、非公企业示范劳动竞赛活动(简称“310”示范劳动竞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竞赛目标

按照《湖北省劳动竞赛委员会2016—2020年劳动竞赛规划》要求,主动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积极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大局,通过组织实施省级重点工程、工业园区、非公企业示范劳动竞赛,带动全省各重点工程、园区、行业、企业开展劳动竞赛活动,推动劳动竞赛和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活动往纵深发展,发挥劳动竞赛在推进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促进作用。

二、主要内容

(一)竞赛项目:全省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重大基础设施、能源、水利、生态、民生领域等有代表性的10个重点工程建设项目;10个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10个重点行业非公企业。“310”示范劳动竞赛具体名单和组织实施单位见附件1。

(二)竞赛内容:

1、重点工程竞赛内容:以创新为主题,以创建“工人先锋号”为载体,积极开展以“五比一创”(比工程质量、比建设工期、比技术创新、比科学管理、比文明施工、创和谐团队)为主要内容的重点工程劳动竞赛,通过竞赛活动,建设优质工程、精品工程,培养造就高素质的职工队伍。

2、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区)竞赛内容:把优质高效服务作为竞赛项目,积极开展“有为新常态、建功在园区”主题劳动竞赛,推动工业园区更快落实中央和省改革举措,为园区企业提供更好的“保姆”式服务。

3、非公企业竞赛内容:以转结构、调方式为主题,以创建“工人先锋号”为载体,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重点在非公企业中开展以“五赛”(赛经济效益、赛核心竞争力、赛科学管理、赛社会责任感和企业信用、赛安全生产和节能环保)为主要内容的劳动竞赛,实现企业经济效益稳增长。 

三、工作要求

1、“310”示范劳动竞赛项目在省劳动竞赛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办公室(设在省总工会经济技术劳动保护部)负责指导、协调、督查、考核等工作。

2、各组织实施单位要积极争取党政的支持和有关部门参与,成立竞赛活动领导小组,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务求实效。要制定竞赛方案,明确竞赛目标,落实竞赛措施,强化工作责任,完善竞赛考核机制。建立相关制度和台帐资料,活动台帐要真实记录,如实反映竞赛活动的开展情况和所取得的成果。各单位将组织领导机构、竞赛活动方案报省劳动竞赛委员会办公室。

3、各组织实施单位要采用各种形式宣传开展省示范劳动竞赛活动的目的意义、目标要求,大力营造竞赛活动的浓厚氛围。在竞赛中要及时发现、培养、选树和宣传先进典型,力求放大示范劳动竞赛效应。要加强竞赛信息交流工作,确定一名联络员,及时报送竞赛活动信息,每1个月报送一次竞赛活动进展情况,年底前报送竞赛工作总结。

4、省劳动竞赛委员会办公室将对各竞赛单位竞赛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交流,并组织综合考评,推动劳动竞赛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310”示范劳动竞赛考核评估表见附件2。

四、表彰奖励

省劳动竞赛委员会办公室将对“310”示范劳动竞赛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作为湖北五一劳动奖状、奖章,湖北省工人先锋号的重点推荐对象,并对开展劳动竞赛工作积极、业绩突出的单位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

省劳动竞赛委员会办公室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259号工会大厦;

邮政编码:430077;

联系人:省总经济技术劳动保护部付向东、徐军;

联系电话:027—88736091,027—88738041,027—88738051(传真);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 1、2016年全省“310”示范劳动竞赛项目及组织实施

单位

2、“310”示范劳动竞赛考核评估表

                                                        湖北省劳动竞赛委员会

                                                          2016年6月23日

 

关于开展2016年“310”示范劳动竞赛活动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