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回眸]落实“鄂检十条”他们这样在行动
【背景】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保障和促进构建“亲”、“清”的新型政商关系,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3月20日,湖北省检察院印发 《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十条措施》 (以下简称《鄂检十条》)。该政策以实施一个多月了,落实情况如何?下面小编就带您看看我省各级检察机关都采取了哪些有力措施吧!
武汉
日前,武汉市检察院组织召开服务非公经济发展座谈会,听取20余位民营企业家的意见建议。武汉市检察机关将构建信息直通、法律“体检”和便民服务三大平台,为非公企业提供高效服务。
4月20日,江夏区院利用四个检察服务站,分别在庙山开发区、金港新区、山坡街道、乌龙泉街道召开了非公有制企业家代表座谈会。
襄阳
宜城
在襄阳,宜城市检察院开展“一次结对帮扶、一次矛盾调处、一次党建提升、一次发展座谈、一次税企对接、一次检企互动”的“六个一”服务活动,主动上门为非公企业排忧解难。保康县检察院与县工商联协作,各确定一名信息联络员,对可能发生职务犯罪行为的重点领域,开展预防调查、预防宣传和警示教育。
枣阳
为了确保服务非公企业工作取得实效,枣阳市院迅速采取以下四项措施:一是及时传达学习,提高思想认识。二是开展集中走访,了解企业发展需求。4月19日至20日,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徐东与党组一班人分头前往湖北立晋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枣阳秦鸿新材料有限公司等15家非公企业调研走访,实地察看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发放“非公企业服务手册”,了解企业发展需求。三是立足检察职能,维护企业发展环境。按照省、市院要求,结合枣阳实际,迅速出台了《关于开展“侵犯非公有制企业合法权益违法犯罪专项法律监督工作”实施方案》,确保上级院部署落到实处。四是进一步拓宽沟通渠道,加强与非公企业经常性联系。走访调研后,该院与部分非公经济企业代表、法律顾问召开座谈会,面对面了解非公经济发展的现状,收集并记录企业提出的意见、建议16条,并要求分管领导安排专人,有针对性地依法通过司法途径帮助非公企业解决问题。
宜昌
宜昌全市检察机关在远安县召开服务非公经济现场会,要求坚决防止因办案不当引发或加剧企业经营风险,强化法治宣传,列出服务清单,切实维护涉案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维护守法企业的合法权益。
黄石
4月19日上午,黄石市铁山区人民检察院召开非公企业代表座谈会,贯彻落实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十条措施》(以下简称《鄂检十条》)。该院将结合工作实际,制定《铁山区人民检察院开展“侵犯非公有制企业合法权益违法犯罪专项法律监督工作”的方案》。该院还将加强与区经信局、工商联等相关职能部门沟通交流,在各企业设立检察服务联系点,每位党组成员挂牌2到3个企业,通过法律咨询或法治宣传等方式,针对性的提供法律服务,为非公企业发展“添砖加瓦”。
荆州
5月4日上午,荆门市掇刀区检察院组织召开非公有制经济企业家代表座谈会,向企业家们问需、问效、问计,寻求服务非公有制经济的“妙药良方”。
荆门
4月11日,荆门市检察院组织召开“侵犯非公有制企业合法权益违法犯罪专项法律监督工作”推进会,进一步明确责任、细化举措,切实推动专项工作尽快取得实效。
鄂州
4月28日下午,鄂州市人民检察院组织邀请市级人民监督员、检风检纪监督员和法制监督员等到三家非公有制经济企业对市检察院近两年来办理的涉非公企业案件进行跟踪回访。
黄冈
4月14日,黄梅县检察院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部署落实省院开展“侵犯非公有制企业合法权益违法犯罪专项法律监督工作”,会议决定:要制定专项活动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召开非公有制企业家座谈会,听取企业负责人意见建议;通过走访企业,收集意见建议;加大力度办理侵犯非公有制企业合法权益的抗诉、逮捕案件。
咸宁
崇阳县
崇阳县人民检察院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省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十条措施》(简称“鄂检十条”),结合崇阳检察实际,制定了崇阳县人民检察院《开展“侵犯非公有制企业合法权益违法犯罪专项法律监督工作”方案》。
4月21日上午,崇阳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孙峥先后深入崇尚华府房地产工程项目部、美尔卫生用品有限公司和日展织造股份有限公司三家“四个一”联系企业实地查看建设生产情况,并向企业宣传湖北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十条措施(鄂检十条)。
嘉鱼
4月21日上午,嘉鱼县检察院组织召开落实《鄂检十条》服务非公有制经济企业家代表座谈会,推动落实《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十条措施》(简称《鄂检十条》)精神,促进提升检察机关服务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水平和效果。
恩施州
4月28日,鹤峰县检察院召开非公有制经济企业代表座谈会,深刻领会“三个没有变” 的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政策“定盘星”,着力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18条意见”、湖北省检察院的“10条措施”。
孝感
应城
4月21日,湖北省应城市检察院召开征求非公有制经济企业家代表意见座谈会,就检察机关如何加强和改进服务非公经济工作向非公经济企业家问需问计,应城市工商联主席肖爱金、7名非公经济企业代表、应城检察院党组成员及相关科室负责人参加座谈会。
孝昌
4月18日,孝昌县检察院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侵犯非公有制企业合法权益违法犯罪专项法律监督工作。 此次专项监督工作为期一年,从2016年3月至2017年3月,工作重点围绕五个方面展开:一是切实履行批捕起诉职能,依法打击严重影响非公有制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侵犯非公有制企业合法权益的刑事犯罪;二是严肃查办侵犯非公有制企业合法权益的职务犯罪;三是加强对侵犯非公有制企业权益的刑事诉讼活动监督;四是加强对涉及非公有制企业的民事、行政案件检察监督;五是积极开展对非公有制企业的犯罪预防,延伸职能提供法律服务。
随州
4月19日上午,随州市检察院召开非公有制企业代表座谈会,就检察机关如何加强和改进服务非公经济工作向民营企业家问需、问效、问计。市政协副主席、工商联主席张书文、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工商联党组书记王德武和12名市非公经济企业家代表、部分省市人民监督员受邀参会。
汉江分院
4月27日,汉江分院组织召开非公有制经济企业家代表座谈会,推动落实汉江检察机关“侵犯非公有制企业合法权益违法犯罪专项法律监督工作”深入开展。
以上仅仅是我省贯彻落实《鄂检十条》的一个缩影。一个多月以来,我省各地分别召开会议贯彻落实该政策,依据各地的实际情况出台更加具体的措施,各级检察机关组织召开非公有制经济企业家代表座谈会,向企业家们问需、问效、问计,寻求服务非公有制经济的“妙药良方”,也向他们宣传解读《鄂检十条》。随着《鄂检十条》的深入实施,我省政商关系越来越“亲”、“清”。
【编后语】
“鄂检十条”的核心内容针对“侵犯非公有制企业合法权益违法犯罪专项法律监督工作”,重点从“依法打击严重影响非公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等五大方面持续发力。为此,湖北省政府门户网站推出 《“鄂检十条”为非公企业撑开“保护伞”》 为您一一解读“鄂检十条”看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