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嘉鱼县扶贫办套取扶贫资金并私设小金库严重违规问题的情况通报

07.09.2015  12:47
 

    

各市、州、县扶贫办:

  经一篇名为《湖北嘉鱼扶贫办套取扶贫款主任被免职》的报道在人民网、纪检监察报上刊出后,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报道披露湖北嘉鱼扶贫办(移民局)是一个只有6名正式工作人员的小单位,却“借鸡生蛋”违规套取26万元扶贫资金和移民培训费,并设立小金库的严重违规问题。

  一、嘉鱼县扶贫办套取扶贫资金并私设小金库严重违规问题的情况事实

  经省、市扶贫办两级进一步调查核实,现查明:嘉鱼县扶贫办利用老区建设项目套取2笔培训资金,共计72414元。一是套取2010年老区建设“农村实用技术培训项目”经费5.5万元。该项目经咸宁市上报,省扶贫办老区建设处备案,共计6万元,符合老区项目建设要求。嘉鱼县扶贫办实际报账6万元,但只支付培训费用0.5万元,将结余的5.5万元划入本单位私设的小金库账户内,违规用于单位项目验收交通费和驻村帮扶等相关费用支出。二是套取2013年老区建设“干部政策及业务培训项目”资金17414元。2013年7月24日,嘉鱼县扶贫办开展2012年老区建设干部政策及业务培训,项目经费共计6万元,包括:建档立卡培训11060元,实际支付11060元;干部培训48940元,其中:支付文印费10400元,支付会务接待费13230元,支付三湖假日酒店25310元(实际在三湖假日酒店费用7896元,结余17414元列入小金库账户),违规用于单位项目验收交通费及相关费用支出。

  二、相关违规违纪问题的处理

  嘉鱼县扶贫办未能按备案和批复的要求,将项目资金全部用于培训项目,而是借培训名义,将培训项目部分资金移入单位私设的小金库挪作它用,严重违反了财政扶贫资金使用管理规定。嘉鱼县纪委已对扶贫办进行了全县通报批评,县委、县政府免去了原主任刘纯华同志县扶贫办主任、党支部书记、县移民局局长职务,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对刘纯华同志落实主体责任不力进行追责和立案调查处理。

  三、汲取教训坚守扶贫项目资金监管的底线和红线

  扶贫开发作为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群众期望值、社会关注度、工作敏感度都很高。当下,又正值“精准扶贫、不落一人”扶贫攻坚的关键时刻,湖北省发生了嘉鱼县扶贫办套取扶贫资金并私设小金库的违规问题,性质十分恶劣,严重影响了我省在全国扶贫开发中的形象和地位,全省扶贫系统每一名扶贫干部都要从中汲取教训,强化对权力的制约与监督,不踩底线不越红线,斩断伸向扶贫资金的“黑手”,牢牢守住扶贫资金。

  1、要围绕“嘉鱼事件”所暴露出的扶贫项目资金问题,对2010年以来的老区和插花地区建设项目开展全面的清理清查工作,特别是还没有进行过审计的插花地区,要重点对扶贫项目进行逐一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结合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全国开展为期2年的“集中惩治和预防惠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工作安排,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履行好扶贫项目资金监管责任,切实杜绝类似问题和其它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

  3、核查全省已建老区插花地区扶贫项目的规划、方案、批复、备案、报账等项目的各个环节,确保项目实施过程规范有序符合要求,确保已实施老区建设项目的资金安全。

  4、请各市、州、县扶贫办务必于2015年10月底完成此项工作,并将自查报告以书面形式报送省扶贫办老区建设处。

        专此通报。

  

                                 

    湖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5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