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咸宁市首家乡镇消防救援所揭牌成立投入使用

07.12.2021  18:40

  中新网湖北新闻12月7日电 (朱燕林 刘璇)12月6日,湖北省咸宁市首家乡镇消防救援所——汀桥镇消防救援所揭牌成立,正式投入使用。据悉,这是湖北咸宁市“防火监督、隐患督办、灭火救援、消防宣传”一体化工作机制改革的实践,切实打通基层消防工作“最后一公里”和灭火救援“最先一公里”,加快推进消防救援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咸宁市消防救援支队支队长林彬,咸安区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杜新国出席了仪式并揭牌。

  咸宁市咸安区汀泗桥镇是全国历史文化名镇,镇上目前尚存古建筑面积12000平方米,有始建于宋代的汀泗桥、汀泗街、庙巷、胭脂路;始建于明清的醉仙阁、寿春堂及宋、明民居、商铺、作坊。古建筑多以木结构或砖木结构为主。为强化乡镇农村消防安全体系建设,统筹推进城乡消防安全治理,全面夯实火灾防控基础,咸宁市咸安区政府研究部署乡镇消防救援机构建设工作,并选定汀泗桥镇试点先行,率先成立消防救援所,承担起全镇消防监督管理、宣传培训、应急演练和灭火救援职责任务。

  咸安区政府设立乡镇消防救援所,并列支专项经费保障运行。汀泗桥镇消防救援所接受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消防救援机构的领导,有独立的办公场所和办事窗口,由汀泗桥镇分管安全的政府副职领导牵头负责,镇政府招聘2名消防专干具体从事消防工作,咸安区消防救援大队选派2名文员骨干进驻该镇帮扶指导,公安派出所负责同志在消防救援所兼职。并依托公安派出所组建了政府专职消防队,购置了1台水罐消防车;依托公安机关“一村一辅”兼职民警和村委成员,在15个村组建立了微型消防站,消防救援所负责指导专职消防队和微型消防站的业务工作和日常管理。汀泗桥镇政府对消防救援所及相关岗位人员职责进行了明确,并健全完善了公安、文化、城建、民政、卫健等部门工作职责,以消防救援所为实体推动乡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履职履责。消防救援所主要负责协助镇政府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承担着辖区内的监督检查、宣传培训、隐患督办、灭火救援等工作职责,工作实效纳入绩效考评范畴。

  据了解,汀泗桥镇消防救援所站自10月份试运行以来,累计检查各类场所230余家并逐一建立工作台账,开展宣传培训20余场次,开展消防安全隐患集中督办1次,组织灭火救援3次,探索基层消防工作的新方法、新路径。(完)

(编辑:裴春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