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认真开展扶贫工作自查

17.09.2014  10:52

  


  近日,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扶贫开发工作,根据上级扶贫部门和市委市政府要求,咸宁市扶贫办认真组织开展扶贫开发专项自查。

  一是两个《意见》全面落实。《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3﹞25号)和《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全省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实施意见》(鄂发﹝2014﹞12号)两个文件是指导新时期扶贫开发工作的纲领性文件。为推进两个文件的贯彻落实,咸宁市于8月14日召开了落实两个《意见》专题推进会,对贯彻落实两个文件精神进行再部署、再动员,督促各牵头单位和相关责任单位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全面部署落实“六大改革”和“十项重点工作”。同时,初步制定了《关于扎实推进全市农村扶贫开发机制创新和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咸宁市创新扶贫开发社会参与机制实施方案》。

  二是建档立卡有序开展。通过市抽查和县(市)自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各县(市、区)建档立卡工作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目前,全市6个县(市区)严格按照《湖北省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通过村民评议、村、乡(镇)、县公示等程序,完成192个贫困村、39.66万贫困人口的识别和信息登记工作。当前,各县正在制定结对帮扶方案,组织实施结对帮扶。

  三是片区扶贫扎实推进。幕阜山片区扶贫攻坚是湖北省对扶贫开发工作的战略性部署,咸宁市抢抓这一历史性政策机遇,以项目建设为抓手,推进片区扶贫攻坚。印发了《幕阜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三年行动计划》,建立了发展项目库,囊括基础设施建设、主导产业发展等六个方面共计802个项目。截止到目前,片区三县累计已完成重大项目160个,正在实施439个,投入资金183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