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咸安分局成功侦获“4.26”纵火案

07.05.2015  10:30

   中新网湖北新闻5月7日电 (丁永涛 张勇)4月26日23时30分许,咸宁市咸安区贺胜桥镇贺胜大道一家私店被人纵火,店内沙发、床垫、梳妆台等家俱及电脑、五菱小货车全部烧毁,损失近30余万元。

  案发后,市区两级公安机关高度重视,迅速组织刑侦、消防及派出所民警赶赴现场,开展现场勘查和调查访问等工作。经过近10天的缜密侦查,成功锁定犯罪嫌疑人石某(男,21岁,湖北红安人)、王某元(男,23岁,武汉新洲人)、张某(男,20岁,武汉江夏人)。5月5日晚,在咸宁市局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咸安分局调集刑侦、巡警及贺胜、横沟派出所民警赶赴武汉江夏区,成功抓获三名犯罪嫌疑人。

  经审,三名犯罪嫌疑人交待:4月26日20时许,其三人骑摩托车窜至咸安区贺胜桥镇,在盗窃家私店内摩托车时被人发现,三人弃车逃到附近进行躲藏,家私店人员追出没发现人后,便将被盗摩托车及嫌疑人遗留在现场的摩托车推回店内。当晚23时30分许,其三人又来到该家私店,再次将摩托车盗走,同时放火将该家私店烧毁。

  目前,犯罪嫌疑人石某、王某元、张某已被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侦查办理之中。

(编辑:丁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