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湖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规范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若干规定(试行)》和《湖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标准(试行)》的通知

29.05.2014  03:06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人口计生委(局):

为规范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行为,正确行使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确保行政处罚的合法性、合理性,促进公开、公平、公正执法,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国务院《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 》和《 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省级行政执法机关开展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的通知》(鄂政办发[2009]68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关于规范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若干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和《湖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现将《规定》和《标准》印发试行,并就实施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充分认识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的重要性

国务院《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 》明确提出“行政机关行使自由裁量权的,应当在行政决定中说明理由。”《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强调指出:“要抓紧组织行政执法机关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裁量幅度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条款进行梳理,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对行政裁量权予以公布执行。”细化、量化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处罚权,合法、合理行使行政处罚权,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内容,是提升行政执法质量、约束行政执法行为、建设预防腐败体系的积极举措,可以保证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章得到更好地贯彻落实,更好地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广大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因此,各级人口计生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做好《规定》和《标准》的实施工作。

二、准确把握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在实施《规定》和《标准》的过程中,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和国务院《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 》,按照“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基本要求,从源头上防止滥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通过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进一步规范人口计生行政执法行为,树立良好的人口计生部门形象,切实推进依法行政,为实现依法治国、依法治省和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而不懈努力。

三、切实做好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工作

各级人口计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规定》和《标准》的学习和培训,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正确运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水平,建立完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监督审核机制,坚持重大行政处罚决定集体讨论,确保处罚公开、公平、公正。要按照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的要求,对不严格执行《规定》和《标准》、随意执法、乱施处罚等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明显不当、显失公正或者其他不规范的行为,要坚决依法予以纠正,严格追究相关责任。要建立人口计生行政处罚“一案一评”制度,把贯彻执行《规定》和《标准》情况作为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执法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省人口计生委和省政府法制办将不定期对各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规定》和《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