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一季度武汉市259名驾驶员因吸毒被注销驾照

23.06.2016  18:50

  6月22日,武汉市公安交管部门发出公告,2016年一季度武汉市有259名机动车驾驶员因吸毒被注销驾驶资格。

  据悉,为有效遏制吸毒人员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武汉市公安交管部门对全市2016年一季度新增吸毒人员持有驾驶证的数据信息进行了全面排查,有259名机动车驾驶人有吸毒的情形。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39号)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对正在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措施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武汉公安交管部门日前对这259名吸毒驾驶人进行了公告,符合注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吸毒驾驶人员自6月22日起,30日内,需到车管所办理驾驶证注销业务,否则公告驾驶证作废。如驾驶人提出异议的,可致电4008-000-122查询。公告详情可登录武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政务网站http://www.whjg.gov.cn:8087/wscg/clx/home查询。

  据了解,因吸毒被注销机动车驾驶资格的人员如想重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必须经公安禁毒部门认定,毒瘾戒断成功,在公安部门内网解锁后,就可直接去汉阳王家湾机动车考试报名点报名预约考试,经全部四科考试合格后,领取新的机动车驾驶证。

(编辑:丁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