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川警方抓获4名电捕鱼人员并予以处罚

04.08.2021  22:43

   中新网湖北新闻8月4日电 (赵万佳)4男子无视“禁捕令”,窜入清江支流雪照河中非法电鱼,接获群众报警后,利川市公安局团堡派出所及利川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联合执法,将张某等4人抓获。8月3日,4名非法电鱼的犯罪嫌疑人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刑事拘留3人,监视居住1人。

  从2021年1月1日零时起,恩施州境内清江水域实行为期10年的常年禁捕,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开展渔业资源生产性捕捞和各类非法捕捞行为。7月29日,利川市公安局团堡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人在雪照河流域非法捕鱼。接到举报后,团堡派出所民辅警赶往事发水域现场,决定抓个“现行”。

  当团堡派出所民辅警赶至现场后,张某等4人已经离开。民辅警随即通过现场监控、“一村一警”及相关侦查手段,找到4名非法电鱼嫌疑人,并缴获电瓶、捕鱼网、水桶等作案工具。

  随后,团堡派出所将案件移交至利川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经查,冉某、唐某、张某、全某4人为朋友。29日下午,4人闲聊相约晚上到雪照河“搞点鱼”。4人一拍即合,准备好电瓶、捕鱼机、蛇皮口袋、水桶等工具,来到河边电鱼。

  4人对自己非法捕鱼的行为供认不讳,称捕鱼是因为觉得好玩,想带回家食用,没把“禁捕令”当回事。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民警提醒,目前清江水域已全面禁捕,警方对于该类非法捕捞严厉打击、绝不姑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规定,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罚金。(完) (编辑:刘莉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