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伪造合同从中牟利 抓捕归案时发现其竟有失信前科

02.03.2017  23:35

   中新网湖北新闻3月2日电 (段吉雄 洪祖颜)利用担任区域车辆销售经理之职,私刻公章制作假合同,不但从中赚取差价,还将购车款据为已有,供自己挥霍。2月14日,通过周密部署,十堰东岳民警在云南昆明将涉嫌职务侵占的犯罪嫌疑人张某抓获。

   一年时间侵占近50万元

  张某今年48岁,家住云南省曲靖市。1994年云南大学毕业后,先后在多家汽车公司做销售,具有一定的经验。2015年8月份,张某应聘到东风汽车公司十堰基地某公司,并担任驻云南销售经理一职。

  在销售汽车的过程中,为了从中赚取更多的利润,他找人私刻了销售公司的假章,并制作了一份假合同,把每辆的价格分别加上6000至8000元钱,然后和买主签订合同时使用这份假合同。他假冒买主的笔迹签字,将需要上交的公司销售合同临摹上买主的签名,如此一来,这笔多出来的钱就进了张某的腰包。

  几笔业务下来,张某轻松就赚到了几万元钱。然而他的欲望也越来越大。在工作中,他发现公司规定的条款中写到“款到再提车”,然而在云南当地则要求“货到付款”,他便在这方面打起了主意。他在取得公司信任后,在仅支付预付款后就把车辆提走了,之后客户把全款都打给了他后,迟迟不上缴,并把剩余的款项给截留了。

  从2015年8月至2016年7月,不到一年的时间里,张某就侵占了48万的购车款,全部用于抵账和自己消费。后在公司的一再催促下,张某在上缴了6万元后,再也无力归还。公司依法解除了和他的劳务合同,并向十堰东岳警方报警。

   纳入失信“黑名单”民警绿皮车上将其带回

  接到报警后,十堰东岳公安分局立即成立专案组,开展调查取证,并对张某进行追缉抓捕。2017年1月,警方获知张某的行踪之后,专案组一路追缉,在云南云南省昆明市发现了他的身影。2月14日,通过周密布控,在当地警方的协助下,民警在当地某公寓将其抓获。

  就在民警准备将其带回十堰时,却在买高铁票的时候遇到了困难。原来张某因之前多次失信,被法院纳入了失信“黑名单”,不能坐飞机、高铁以及高档消费。无奈之下,民警只得换乘普通的火车将其带回。

  据调查,2012年8月份,张某在任山东聊城某客车公司的云南销售经理期间,因为卖车和云南省陆良某公交公司产生经济纠纷,后张某被陆良县法院判赔偿238300元,一直未履行。2015年2月份,张某在云南大理给张家港市某客车公司卖车时,因欠19.6万元车款和3万元违约金。在2016年11月1日,张家港市人民法院判其还款22.6万元,一直未履行。

  目前,张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在侦。 (编辑:丁喆)